南宁市住房公积金的问题

我和爱人去年转业到南宁市,都是公务员单位,2011年初刚上班,爱人2月份开始领工资了,每月公积金扣400多,我还没开始领工资,具体落编时间还不清楚。现在我的单位有个买团购房的机会,总房价54万,我们首付可以付20万。请问剩下的可以申请公积金贷款吗?是只能申请用我爱人的公积金还是夫妻双方可以同时申请?如果可以申请的话,是提出公积金的钱直接付房款,还是用公积金每月还房贷?

首先,公积金要先交够1年,南宁之前是放宽了政策,交够6个月的就可以贷款了。剩下的可以用公积金贷款,但是贷多久,贷多少,具体要看你们的房子要符合规定,而且跟你们的年龄有关系。
注:公积金贷款和公积金支取不是同一个业务。
市直公积金的办理条件和流程:
贷款条件
1、连续6个月以上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从贷款申请时往前推算)。
2、具有城镇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
3、有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4、有合法有效的购房合同或集资建房协议。
5、已交付首付的房款。【由于国家政策变动比较大,首付比例最好咨询中心工作人员】
流程:
1、提出申请。借款人借款人凭“购房合同(或集资建房协议)”就近到中心各相应营业网点领取申请表,填写好后同时提交所需有效证明材料。自受理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做出是否准予贷款的决定。
2、签订借款合同。准予贷款后,借款人与中心委托的银行签订借款合同及相关合同,并到市房产局办理房屋抵押登记。
3、划拨贷款。借款合同生效后,按借款合同的约定将贷款资金划入售房单位帐户。
中心网点:
青秀区:望园路5号二楼办公大厅,电话:0771-5705837
兴宁区:明秀东路143号【明秀小区门口】,电话:0771-3323915
西乡塘区:鲁班路85号【西大西校门斜对面】,电话:0771-3291400
江南区:星光大道3-4号【区体育馆内】,电话:0771-4853560

PS:你还有什么疑问最好先打电话给公积金中心。打电话要是有人接,就是上班的,要不就是开会或者不对外。

区直公积金的贷款科电话:0771-5595319,地址是宜宾路6号【区工商局斜对面】追问

非常感谢!有点我还是不太明白,我现在就要买房了,手上的钱够付首付,但我们的公积金存缴还不够六个月,怎么办呢?是不是可以先商业贷款,等够六个月了再用公积金支付?还是说我们必须得等到公积金存缴够六个月了才能买房?

追答

你是想贷款??贷款的话,如果你贷商业的,要到时候转成公积金贷款很麻烦。。你要凑钱把商业的还清,公积金才能重新贷款。。所以要是能等一等也好。
支取你公积金账户里的公积金余额,不受缴存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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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1-03-27
1、首先要看你们市的 买房公积金贷款的最高金额是好多。如果最高20万。你自己就必须首付34万,而不是20万。
2、你们夫妻可以共同申请,这样贷款金额就要高的多了!你的首付就要低点。
3、你如果用公积金来进行按揭贷款,则以后公积金不能取出;如果你用的是商业贷款,虽然平时的利息高点,但以后你可以每年把公积金提取出来用!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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