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一方死亡后未分割财产,另一方再婚后死亡的,遗产如何分割?

如题所述

详情   甲和妻子乙有一子丙一女丁。甲与乙的主要财产是住房和存款若干。乙去世后,甲与戊再婚,再婚前没有进行财产公证。现甲去世,没有遗嘱。请问:甲的遗产应如何分割?解答   乙去世后,甲乙的夫妻共同财产应进行分割。对属于乙的财产按法定继承办理。甲去世后,应将甲和戊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再婚后,甲戊共同财产的一半和甲再婚前的个人财产为甲的遗产,应按法定继承办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十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第二十六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有约定的以外,如果分割遗产,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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