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后驾车致他人死亡驾车回家后自首算逃逸吗

酒后驾车致他人死亡后驾车回家(家离现场100米左右)
后家人将驾驶员送至交警队自首算逃逸吗?
受害人当时明确死亡,事故发生后二十分钟前回现场自首

还是算逃逸,但会从轻处理。看看关于“交通肇事逃逸”的定义就知道了。(如果你只是问问了解一下,这些就够了,如果确有亲戚朋友碰到这事,可以找关系搞定成交通事故而不是逃逸,毕竟两者的处罚是有很大差别的)

一、交通肇事逃逸行为的定义及其构成
交通肇事后逃逸行为的定义一直尚未统一,这无疑给交通肇事后逃逸行为的认定带来了困难。目前就法律、相关司法解释以及学术界的探讨来看,存在三种观点:第一种是根据1995年6月20日公安部关于《交通肇事逃逸案件查缉工作规定》第2条的规定:交通肇事后逃逸案件,是指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后,当事人故意驾驶车辆或弃车逃离交通事故现场的案件。“逃逸”即是逃离事故现场的行为。第二种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下文称“解释”)第2条的规定:“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是指行为人具有本解释第2条第1款规定和第2款第(1)至(5)项规定的情形之一,在发生交通事故后,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的行为。第三种是陈兴良《刑法疏议》中指出的,“逃逸是指发生交通事故后,不依法报警保护现场等待处理,而是私自逃跑,逃避法律追究的行为。”①
应当讲,这三种表述是从不同的角度,来看待交通肇事后的逃逸行为。都有一定的合理性,但都未能全面地概括出交通肇事后逃逸行为的含义。判断一行为是否属于“交通肇事后逃逸”,应从以下几方面加以分析:
(一)交通肇事后逃逸的主观方面:主观方面即行为人的主观动机,交通肇事后逃逸的动机一般是逃避抢救义务以及逃避责任追究。这种动机是积极的心理活动。虽然交通肇事罪是过失犯罪,但仅就逃逸行为而言,具有直接的行为故意。因此只有行为人对肇事行为明知,同时又有逃逸的直接犯意,才构成交通肇事后逃逸。当然实践中,肇事者逃逸的动机也有其他表现,如害怕遭到被害人亲友及其他围观群众的殴打而逃跑。这些人往往在逃离现场后,很快通过报告领导或报警等方式,接受法律的处理。这种情形必须在司法实践中加以区别对待,因为从主观方面来看,在犯罪恶意上是很小的,是对现场后果的害怕所致。但毫无疑问,其逃逸行为还是直接故意所致。所以无论何种情形,行为人在逃逸时都必须明知自己的行为造成了交通事故的发生,并对逃逸行为有直接的故意,这是行为人的主观方面。
(二)交通肇事后逃逸的客观方面:交通肇事后逃逸行为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从刑法理论来看,认定行为人是否构成犯罪,最直接的便是对行为的客观方面予以认定。对交通肇事后逃逸的行为,是最高院的《解释》中规定了在五种情形的基础上而逃跑的行为。这就可以明确交通肇事后逃逸是作为交通肇事罪量刑的加重情节来规定的。也就是说如果行为人的先前行为没有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或者虽有交通违规行为但该违规行为与结果没有因果关系,或者行为人在交通事故中仅负同等责任或者次要责任,或者交通行为在所造成的结果尚未达到交通肇事罪基本犯的定罪标准的,或者在负事故全部责任或主责的情况下仅致1人重伤,但又不具备酒后驾驶、无执照驾车、无牌照驾车等《解释》规定的情形之一的,即便行为人事后有逃逸行为,也不能认定为交通肇事后逃逸。
(三)交通肇事后逃逸行为的空间要素,即该行为是否仅限于“逃离事故现场” 。在公安部关于《交通肇事逃逸案件查缉工作规定》的第2条中表述为“逃离交通事故现场”,这样的表述是欠妥的。在司法实践中就有这样的情形即行为人在交通肇事后虽然没有逃离现场(有的是不可能逃跑),但是在将伤者送到医院后或在等待交警部门处理时畏罪逃跑,这种逃跑行为如何认定?显然无论从主观方面还是客观方面都是符合交通肇事后逃逸行为的构成的,也就应当受到法律的严惩。在学界部分学者认为交通肇事罪是一种过失犯罪,行为人的主观恶性并不深。因此,对其处理不宜过重,具体把握尺度也宜宽不宜严,所以要对逃逸行为的时间和空间作必要的限定。但是笔者认为逃逸者既然选择逃逸即具有主观上的恶性,是一种犯罪行为,就必须按照罪刑罚一致的原则,对于把握尺度上必须严格。所以《解释》第3 条规定是较为合理的,“交通肇事后逃逸”是指肇事后“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的行为”,而不仅限于“逃离事故现场”。
此外,对交通肇事后逃逸行为的主体规定,是只要符合一般主体即可。因此,从以上几方面分析来看,笔者认为,交通肇事后逃逸行为较为准确的表述应当是:发生交通事故后,行为人出于逃避抢救义务或逃避责任追究等动机而故意逃逸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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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07-04-10
离家的距离不是问题的关键,关键是撞人后是否采取了积极主动的措施来救人,至于醉酒驾驶只能是罪加一等,不能作为减轻处罚的理由,我觉得应该属于逃逸后自首,应该在酒后驾驶致人死亡后逃逸,这个罪名下减轻处罚。
楼上那位懂不懂最基本的法律常识,他说的这件事已经触犯了刑法,我国刑法除了对十四岁以下、十八岁以下、有精神病等情况有特殊规定外,明确指出醉酒的人和正常人一样负完全刑事责任。
再举个例子吧,甲想杀死乙,甲实施了犯罪行为,但当乙痛苦挣扎的时候,甲良心发现,把乙送进了医院,但抢救无效死亡。另一种情况,甲杀死了乙。假如事后甲都去自首了,虽然第一种和第二种的后果是一样的,但第一种属于犯罪终止,肯定会比第二种轻。

还是那句话时间和距离不是问题,问题是你毕竟实施了逃逸这个行为,这不会影响定罪,最多在量刑上可以起点作用。

如果你只是假设一个这样的情况,大家在这讨论讨论倒没什么,如果你身边的人真的发生了这样的事,我建议你最好找个律师问一下,当事人怎样叙述这件事会对他有利。因为同一件事做不同的描述效果是大相径庭的。毕竟这不是一件小事,上网也不是万金油,什么都能解决。
第2个回答  2007-04-15
第一,肇事后脱离现场,毫无疑问是逃逸。
第二,有自首情节,又区别于畏罪潜逃。
第三,关于此案的量刑:
1、如果没有逃逸情节,根据刑法将处三年以下徒刑或者拘役。
2、目前已出现逃逸情节,将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但有自首情节,根据最高检察院《关于严格依法处理道路交通肇事案件的通告》,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
3、关键的一条是否能确认被害人当场死亡。如果是逃逸导致被害人死亡,将从重处罚,处以七年以上有期徒刑。但如此定罪量刑,法院必须采集足以证明肇事人逃离现场时被害人未死亡的证据。
从你所说的情况看,无论逃逸距离的远近和时间长短,都已经构成了逃逸,量刑突破了第一级,一般会在三至七年徒刑的范围内量刑。但有自首情节,具体量刑时会往三年靠拢而不是往七年靠拢。不逃,有酒后驾车情节会从重,也可能处以三年徒刑;现在这种情况,我认为一般也是处三年徒刑。因此我认为你的问题对于量刑的意义并不太大。
第3个回答  2007-04-10
如因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引发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根据《交通安全法》规定,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吊销驾驶证。交通事故后逃逸的,吊销驾驶证,且终身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三)交通肇事后逃逸行为的空间要素,即该行为是否仅限于“逃离事故现场” 。在公安部关于《交通肇事逃逸案件查缉工作规定》的第2条中表述为“逃离交通事故现场”,这样的表述是欠妥的。在司法实践中就有这样的情形即行为人在交通肇事后虽然没有逃离现场(有的是不可能逃跑),但是在将伤者送到医院后或在等待交警部门处理时畏罪逃跑,这种逃跑行为如何认定?显然无论从主观方面还是客观方面都是符合交通肇事后逃逸行为的构成的,也就应当受到法律的严惩。在学界部分学者认为交通肇事罪是一种过失犯罪,行为人的主观恶性并不深。因此,对其处理不宜过重,具体把握尺度也宜宽不宜严,所以要对逃逸行为的时间和空间作必要的限定。但是笔者认为逃逸者既然选择逃逸即具有主观上的恶性,是一种犯罪行为,就必须按照罪刑罚一致的原则,对于把握尺度上必须严格。所以《解释》第3 条规定是较为合理的,“交通肇事后逃逸”是指肇事后“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的行为”,而不仅限于“逃离事故现场”。
此外,对交通肇事后逃逸行为的主体规定,是只要符合一般主体即可。因此,从以上几方面分析来看,笔者认为,交通肇事后逃逸行为较为准确的表述应当是:发生交通事故后,行为人出于逃避抢救义务或逃避责任追究等动机而故意逃逸的行为。
第4个回答  2007-04-11
算是逃逸。你没有权力判断是否当场死亡,只有医生才有这个权利。可以说,因为你的逃逸,造成了当事人没有得到及时救助。你的自首情节只能在量刑时从轻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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