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名公务员,已经工作8年了,今年考研究生已经进入了复试.我今天问人事局长,他说辞职可以得到36个月的基本工资.
如果学校愿意录取我,就会提我的档案进行所谓的政审.
但是如果学校提走我了的档案,我的档案就已经不在人事局,在这种情况申请辞职,因为已经没有档案了,所以不给算辞职费用.
这就是我疑惑的问题所在,请问学校一般是什么时候提档案,如果我于学校提档案前先行辞职,那学校要提档案我应该怎么给它(我报名时提档案的地点填的是劳动人事局).
所以我现在好烦恼噢,复试后又不知道自己能不能被录取,所以又不敢辞职,又怕学校提了档案后再辞职又没有钱,我究竟应该怎么办啊,请知情的朋友为我解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