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急急!中国音乐的历史文化特征

如题所述

早就对中国音乐的发展历程乃至今天的音乐现状感触颇多,但总觉得思路是“剪不断,理还乱”,一时不知从何说起。前不久从《枫华园》第56期上读到一篇精采的文章《莫扎特与中国民族》,不由得触“题”生情,想说点什么。

  莫扎特与中国民族相距这么遥远,他的音乐竟能与中国民族的文化精髓相通,这使我们不由得想到自己的音乐。中华文化博大精深,中国音乐源远流长。我们的民族饱受饥寒之苦、列强之欺、权势之压,其对命运之抗争、对美好之向往的英雄主义气概不会亚于贝多芬;中国具有五千年的文明史,中国人在以佛道儒为核心的传统文化的长期熏陶下,其旷达恬阔宁静超脱之心境不会逊于莫扎特。按说中国应造就出更多的贝多芬和莫扎特。但事实却远非如此:尽管我们有着丰富的音乐,但我们的民族却不是一个“音乐的”民族(当然泛指汉族),我们的平均音乐素质跟人家没法比。这种遗憾的造成虽然可能部分地来自于先天,但更主要的则是来自于中华民族的后天灾难,这就是:两千多年的封建专制统治。

  西方的音乐从来是用以抒怀寄情的具有积极现实意义的严肃的文艺表现形式,与人民大众息息相关。而中国音乐则不然。从题材上看,它要么写历史故事神化传说,要么是花草虫鱼自然景色,甚至能写出袅袅的“仙乐”,如阳春白雪、雨打芭蕉、汉宫秋月、高山流水、十面埋伏、昭君出塞、霓裳曲、姜女泪,等等。就是没有现实没有人生。这使得音乐成为一种脱离现实脱离人生的消极、低级、单纯的享受和娱乐工具。国泰民安,才有“歌舞升平”;享受人生,就要“对酒当歌”。诗人们更有“白日放歌须纵酒,青春作赋好还乡”的诗句。由此足可见中国音乐的地位和功能了。

  在封建等级制度的统治下,音乐歌舞历来是国王君主的奢侈品;琴棋书画也只是市大夫阶层的闲情逸致。而民间音乐家属于“下九流”,其身份低于妓女。

  皇帝贵为真龙天子,位居人品之极,理应享尽人间之富贵、天地之精华,于是乎声色犬马、穷奢极欲。选进宫的宫女必要学习礼仪、音乐歌舞。齐国国王好音乐,于是才有了那南郭先生混入乐队去滥竽充数。它们的唯一目的就是服务于国君、皇上。大家富户,衣食不愁,酒足饭饱之后才会有那“歌管楼台声细细,秋千院落夜沉沉”的享受。而那些为糊口辛勤劳作了一天的人们,吃完饭,抽袋烟,喘口气,早早上床睡觉,唱什么歌?跳什么舞?至多哼上两句“提起了宋老三,两口子卖大烟”什么的;老爷们儿憋急了无非来个“十八摸”过过瘾而已。哪有什么真正的音乐?

  “礼、乐”是封建伦理道德和统治制度的组成部分,是为统治阶级服务的工具。而中国历来是“刑不上大夫,礼不下庶人”。所以好的音乐禁固于宫帏之中,下达不到广大劳动人民。我们无法想象皇帝的歌妓舞女或乐队班子能被派出去为民众公演。那杨贵妃就很是能歌善舞,尤长于“霓裳”。但她能将自己的歌喉舞姿乃至于玉脂冰肌展示给一身泥巴两脚牛粪的老农吗?(注:“霓裳羽衣舞”描写一群仙女,演员身着飘柔轻薄之衣裙,用现在的话说就是十分的“暴露”。)

  中国是个落后的农业国,百分之九十以上的是农民加文盲,长期在封建君主制的统治下苟延残喘。他们从来就不是中国文化的主人,音乐当然也是如此。尽管众多的音乐素材取自于民间,但音乐的发展历程则是“自上而下”。“乐府”就是一个专事研创音乐的官僚机构;今天保存下来的那些民乐经典之作,多是历经宫廷乐师记谱整理、修改加工,珍藏于宫廷之中的“精品”。“劳动人民”,斗大的字不识两箩筐,懂得什么音律,认得什么师况?可见,只有宫庭里才有真正的音乐,而属于民间的音乐既难保存又难流传。

  民间艺术团体多是小型地方游击队,旨在谋生,无非是弄两出“折子戏”,来两段村野小调而已。质量低、对象窄,不足以代表中国音乐。

  有才华懂雅乐的民间艺人,毕竟属于“下九流”,得不到重视和尊敬;多因无钱无势而穷途潦倒、自生自灭。白居易《琵琶行》中的那个琵琶女应当是个了不起的人物,用今天的话说就是“著名琵琶演奏家×××”。可这个可怜的江南女子,寄居船头,终日“犹抱琵琶半遮面”,及至“千呼万唤始出来”,则来个“大弦小弦错综弹,大珠小珠落玉盘”,博得观众一声笑、一个彩;碰上个知音,换取几滴同情的眼泪。可居然不知她姓甚名谁,更不会有谁推荐她去上音乐学院,或资助她去巡回演出了。像琵琶女这样的民间艺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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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3-12-15
音乐,是艺术类型之一,它由乐音按照一定规律排列以塑造艺术形象,反映社会现实生活,表达人类的思想感情,它在社会意识形态之中,具有独特的作用,它能唤起人们对于现实与生活的美感.在人类的艺术殿堂里,最动人心弦、引人着迷的莫过于音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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