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专业合作社政策有什么?

如题所述

1.产业政策倾斜《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第四十九条规定,国家支持发展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建设项目,可以委托和安排有条件的有关农民专业合作社实施。农民专业合作社作为市场经营主体,由于竞争实力较弱,应当给予产业政策支持,把合作社作为实施国家农业支持保护体系的重要方面。符合条件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可以按照政府有关部门的要求,向项目主管部门提出承担项目申请,经项目主管部门批准后实施。

  2.财政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第五十条规定,中央和地方财政应当分别安排资金,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开展信息、培训、农产品质量标准与认证、农业生产基础设施建设、市场营销和技术推广等服务。目前,我国农民专业合作社经济实力还不强,自我积累能力较弱,给予专业合作社财政资金扶持,就是直接扶持农民、扶持农业、扶持农村。

  3.金融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第五十一条规定,国家政策性金融机构和商业性金融机构应当采取多种形式,为农民专业合作社提供金融服务。具体支持政策由国务院规定。  4.税收优惠农民专业合作社作为独立的农村生产经营组织,可以享受国家现有的支持农业发展的税收优惠政策。《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第五十二条规定,农民专业合作社享受国家规定的对农业生产、加工、流通、服务和其他涉农经济活动相应的税收优惠。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其他税收优惠政策,由国务院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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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3-09-16
合作社的政策有很多的,每个地方的也是不一样的,这个山西省的,您看看,如果您想找更多的话,您可以到政策百科里面去看看: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省行政区域内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登记、运行以及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指导、扶持、服务等相关活动,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将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资金列入级财政预算,并随着本级财政收入的增长逐步增加。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为其提供指导和服务。 村(居)民委员会应当为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生产经营提供相应的便利和服务。
第四条 省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省行政区域内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指导、扶持、服务等工作。
设区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农村经济经营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指导扶持、服务等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做好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扶持、服务工作。 第五条 农民专业合作社及其成员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省行政区域内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登记、运行以及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指导、扶持、服务等相关活动,适用本条例第三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将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资金列入本级财政预算,并随着本级财政收入的增长逐步增加。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为其提供指导和服务。
村(居)民委员会应当为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生产经营提供相应的便利和服务。
第四条 省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省行政区域内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指导、扶持、服务等工作。 设区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农村经济经营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指导扶持、服务等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做好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扶持、服务工作。
第五条 农民专业合作社及其成员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
第2个回答  2013-09-26
首先是税收方面积极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出台了相关政策。一是合作社销售成员的产品视同农户自产自销;二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从合作社购买产品可以按照13%进行进项税抵扣;三是合作社向成员提供农资免征增值税;四是合作社与成员签定的产品销售合同,免征印花税。第二,在项目方面,合作社可作为涉农项目主体单位。第三,各地每年都安排一定数量的财政扶持资金。第四,在金融支持方面,合作社纳入信用评价体系之中,给予先评级后授信再用信的办法解决合作社贷款难问题。登陆农合网了解详情http://dj.b2cf.cn/b/Company/index.shtml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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