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大优先:尽可能取文字中最大的字根。
例1:世:第一种拆法:一、凵、乙(误)第二种拆法:廿、乙(正)显然,前者是错误的,因为其第二个码元“凵”,完全可以向前“凑”到“一”上,形成一个“更大”的已知码元“廿”。
兼顾直观:牺牲正常的书写顺序,特例拆根。
例如“因”字,按书写顺序,应取“冂、大、一”,但这样编码,不如“囗”直观易辩。我们只好违背书写顺序,按“囗、大”的顺序编码。能散不连:能散开的字根就不要连到一起拆。
“主”字按取大优先,应取“亠、土”,但根据此规则,只能取“丶、王”。
能连不交:能连到一起的字根,就不要拆交叉的字根。
当一个字既可以视作“相连”的几个码,也可视作“相交”的几个码时,应取“相连”的。因为一般来说,“连”比“交”更为“直观”,更能显现码的笔画结构特征。例如“天”字,取“一、大”而不取“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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