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2011-03-03
意识,在心理学范围内,是指我们对感觉、联想、思维判断、情绪、行为等的主观觉察、支配的能力。主观,是说意识是种觉察自我、认识环境的能力;支配,是说意识能够操纵我们的思维和行为。
意识是个整体,包括表露在外的意识(即显意识),还有隐藏在下面的潜意识,有的心理学还认为潜意识还有深层的浅层的区分,有的说是意识、前意识、潜意识;有的认为是意识、个人潜意识、集体潜意识。
意识的产生过程一般是由外部世界通过我们的眼耳鼻舌身意等六根来接触和感受外界刺激,然后在我们内心生起综合判断。
从行为角度说,是刺激>反馈>感知>反馈>刺激>这样的过程。
从心意发展的角度说,是由于行为意愿导致意识驱动,意识驱动而开始认识世界,认识世界是由于指身体与心理的感受功能,感受功能通过,触产生感受,受生起爱,也就是意识的分别判断了。
如果举例,比如我们见到陌生的环境或者陌生的人有紧张局促,这些心理和生理的活动以及举止,这就是“意识”的作用,那么如何使我们产生紧张局促,为什么产生,就需要了解和分析其原始的起因和刺激过程、经历,这些“为什么”的问题则属于“潜意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