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工伤认定期间,单位i给我交的五险一金费用用不用我自己承担

工伤认定申请已经两个月了还没认定下来,从我工伤那天算起现在已经三个多月了,入厂时单位承诺为我们工人交纳五险一金,(其中一部分我们自己承担,每月从工资中扣除大约三百元,剩下的部分是由单位承担)。现在因为我在家休养没有工资,单位没法从我工资中扣除我自己承担的那份五险一金的费用,所有单位把我的费用扣在了我老公身上,因为老公和我在一个单位上班。我现在不明白的是这部分钱应不应该让单位给扣,单位应不应该承担所有的费用呢?

职工工伤,按《工伤保险条例》第33条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还规定“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因此,你在家休养期间单位应发给受伤前的原工资。
工伤治疗期间,既然规定正常领工资,那么法律规定“五险一金”应由本人缴纳部分还是本人承担。
我分析,单位可能有点小心眼。怕一旦你认定不上工伤往回扣钱麻烦,就临时想了这么个办法,在你老公身上扣。我觉得也可以,等认定了工伤,你看给不给你补这期间的工资,如不补,可以到劳动仲裁申请裁定,你一定会赢的,因为有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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