藏戏起源于8世纪藏族的宗教艺术。17世纪时,从寺院宗教仪式中分离出来,逐渐形成以唱为主,唱、诵、舞、表、白和技等基本程式相结合的生活化的表演。
藏戏基本上还是广场戏,载歌载舞是藏戏的突出特点。舞蹈与剧情常常无直接关系,主要是为了烘托场上演出气氛。舞蹈中只有少数动作带有某种象征意义,且多模仿劳动、生活和动物的动作。
西藏和平解放以后,自治区政府在原觉木隆藏戏班的基础上组建了西藏自治区藏剧团,担负起传承和发展藏戏的任务,先后整理演出了一些《朗萨雯蚌》《文成公主》《诺桑王子》等传统戏,同时还创作演出了一些现代题材剧目,剧团在保持藏戏原有的广场艺术特色的基础上,进行了剧场舞台艺术方面的实践,使藏戏由广场走上舞台,有了灯光、布景和化装,还开始使用管弦乐伴奏。
20世纪80年代以后,青海藏剧团在黄南成立,创作演出了《意乐仙女》《藏王的使者》《金色的黎明》等优秀剧目,在国内外产生了很大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