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澳生高考政策

如题所述

法律分析:学生持有香港居民身份证和《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并且具有高中学历或者中六水平,可以通过以下四种方式来内地求学:

1、华侨港澳台联合招生考试:简称“全国联招”。这个考试每年三月份报名、五月份考试,以2018年为例,内地共有316所高校通过这个考试招收华侨港澳台学生,其中香港身份学生2585人。联招考试是拥有香港身份在内地就读的学生入读内地大学的主要途径。

2、暨南大学、华侨大学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台学生入学考试:简称“两校联招”,这个考试三月份报名,五月上旬考试,早于全国联招考试一周举行,考生通过这个考试只能报考暨南大学和华侨大学。

3、内地高校免试招收香港学生:学生需参加香港中学文凭考试, 除“校长推荐计划”以内的考生和报考艺术体育类专业的考生外,最低录取标准为“3、3、2、2”,即参加香港中学文凭考试的中国语文科、英国语文科达到第3级及以上,数学科、通识教育科达到第2级及以上。

4、部分高校单独招收香港籍学生:类似于内地的自主招生,目前有中山大学、暨南大学、北京大学、清华大学等六所高校单独招收香港学生,比如中山大学还通过单独考试的方式招收在香港本地就读完中六的学生,学生需要考试英语、数学、语文三科。

法律依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 一、这次改革的总体定位,总体定位是,促进公平、科学选才。30多年来,我国考试招生制度不断改进完善,这一制度总体上符合我国国情,权威性、公平性社会认可,但也存在一些社会反映强烈的问题,主要是唯分数论影响学生全面发展,一考定终身使学生学习负担过重,区域、城乡入学机会存在差距,中小学择校现象较为突出,加分造假、违规招生现象时有发生。因此,这次改革在保持现行考试招生制度稳定的基础上,着力解决突出问题,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对多样化高素质人才的需要,更好地促进学生健康发展,更好地科学选拔各类人才,更好地维护社会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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