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自建房超过面积怎么处理

如题所述

农村自建房超过面积处理方式如下:
1、宅田相抵政策,宅基地多占了,那么就用耕地来弥补,保持总量的平衡;
2、另外还可以采取缴费补偿的方式继续使用宅基地,在和村集体协商一致的情况下,报上级部门批准;
3、村民自治协商原则,由村集体共同商定,决定处理方案,然后上报上级部门。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人均土地少、不能保障一户拥有一处宅基地的地区,县级人民政府在充分尊重农村村民意愿的基础上,可以采取措施,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保障农村村民实现户有所居。
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编制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应当统筹并合理安排宅基地用地,改善农村村民居住环境和条件。
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由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农村村民出卖、出租、赠与住宅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国家允许进城落户的农村村民依法自愿有偿退出宅基地,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盘活利用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
国务院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关工作。
多占的宅基地面积怎么处理
1、将超占的部分返还。可以将多余的宅基地有偿的退出交回给农村集体组织或者是进行复垦,从而可以获得国家予以的相关补贴;
2、强制拆除,收回超占宅基地。如果超占宅基地后不愿意接受到国家的处罚的,这部分超占多占的宅基地将会由农村集体组织进行强制收回,其超占部分上的建筑物也将会被给拆除;
3、付费有偿使用。超占宅基地的,将会遭到国家的处罚,在接受了处罚之后,则能够继续付费使用其超占、多占的宅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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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3-03-03

浙江省遂昌县某村村民钟先生,于2012年批准拆建砖混结构住宅115平米,后在2020年6月底将原有老宅进行拆除,并挖掘地基进行建造。2021年5月21日执法局现场勘测时,当事人已建成住宅占地面积201.77平米,超出审批面积86.77平米。钟先生未经批准,非法占用土地建住宅的行为已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之规定, 执法局责令钟先生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并限期45天内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房屋。钟先生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后,在规定的时间内履行了房屋的拆除义务。律师提示:农民建房是农村家庭的大事,农民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超过审批的标准,非法占用宅基地建住宅的,由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宅基地,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宅基地上新建的房屋。如果农村村民未经批准建住宅,或者超过审批的标准建住宅,不仅要退还非法占用的宅基地,还要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宅基地上新建的住宅,面临巨额的经济损失。因此,农民建住宅,应当向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提出建房申请,得到批准后再建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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