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荣枝二审在20号庭审结束。择日再宣判,案件中值得关注的细节有以下这些:
1.二审从18号到20号,连续开庭三天。连续多天庭审,那说明控辩双方对于案件争议的事项相对较多。二审中,劳荣枝方也提供新证据,主要是为了证明“劳荣枝本性善良,不爱慕虚荣”“劳荣枝积极配合抓捕,态度良好”等。
2.劳荣枝一审庭审两天,二审庭审三天,二审的庭审时间比一审还多。这说明双方在二审的争议较大,这既跟劳荣枝二审存在翻供,否认犯罪事实有关,也说明劳荣枝的辩护律师真的相当认真尽职地为劳荣枝辩护。
但劳荣枝这个案件比较特殊,社会影响极大,而且就网上的舆论来看,网友基本都认为劳荣枝已经构成犯罪。
看到媒体对于劳荣枝的报道和形容,也都是用“杀人魔头”“女魔头”等来形容。就这种特殊案件来说,二审维持原判应该是大概率的事情。二审维持原判的话,仍然需要上报最高院死刑复核。最高院核准死刑,签发执行令后,才会执行死刑。
如果她没有参与犯罪,为什么20年前要跑?
因为她知道,那时候自首就会被枪毙,等到现在法子英已经枪毙,死无对证,她怎么辩解都可以,很多无知的网友还在可怜她,有没有想过被害人的家属,你们的良心都到哪里去了,是不是等到事情发生在你们自己身上,才会觉得自己可怜?
最后,个人认为,维持原判,执行死刑(非死缓)的概率百分之百。
我国是大陆法系国家,在认定犯罪和处于刑罚方面,与英美法系的区别是,我国法院依据成文刑法和司法解释采信证据,定罪科刑,而英美法系国家没有成文法可依据,根据陪审团的意见和历史判例,以及法官的自由心证和法律意识采信证据,定罪科刑,为此经常出现出尽风头,才华炫目的法官,判出让人匪夷所思的案件。劳荣枝案绝对不会出现这样的现象,请大家相信中国法律的权威、公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