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出租房子要和物业报备吗

如题所述

法律分析:不需要经过物业同意,但是要在物业备案。一旦租户出现异常情况,物业可以及时联系业主。同时,经过物业备案的租户,今后也不会出现物业欠费扯皮情况。如果业主和租户约定由租户缴纳物业费、取暖费,在物业备案后,物业就会知道按期从租户那里收费。如果没有备案,可能出现租户恶意拖欠费用,而物业仍然认为应由业主缴纳物业费。等租户退房走人时,业主才可能发现应该由租户缴纳的物业费等等全都没有缴纳。而这个责任只能由业主自己承担。

法律依据:《物业管理条例》

第六条 房屋的所有权人为业主。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享有下列权利:

(一)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接受物业服务企业提供的服务;

(二)提议召开业主大会会议,并就物业管理的有关事项提出建议;

(三)提出制定和修改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的建议;

(四)参加业主大会会议,行使投票权;

(五)选举业主委员会成员,并享有被选举权;

(六)监督业主委员会的工作;

(七)监督物业服务企业履行物业服务合同;

(八)对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使用情况享有知情权和监督权;

(九)监督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专项维修资金(以下简称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和使用;

(十)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七条 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

(二)遵守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的维护等方面的规章制度;

(三)执行业主大会的决定和业主大会授权业主委员会作出的决定;

(四)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交纳专项维修资金;

(五)按时交纳物业服务费用;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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