邮政局可以寄零食吗?

如题所述

邮政局可以寄零食,零售不是禁止寄递物品。

邮政局禁止寄递物品包括:

一、枪支(含仿制品、主要零部件)弹药类。  

二、管制器具类。  

三、爆炸物品类。  

四、压缩和液化气体及其容器。  

五、易燃液体。  

六、易燃固体、自燃物质、遇水易燃物质。  

七、氧化剂和过氧化物。  

八、毒性物质。  

九、生化制品、传染性、感染性物质。  

十、放射性物质。  

十一、腐蚀性物质。  

十二、毒品及吸毒工具、非正当用途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非正当用途的易制毒化学品。  

十三、非法出版物、印刷品、音像制品等宣传品  

如含有反动、煽动民族仇恨、破坏国家统一、破坏社会稳定、宣扬邪教、宗教极端思想、淫秽等内容的图书、刊物、图片、照片、音像制品等。  

十四、间谍专用器材  

如暗藏式窃听器材、窃照器材、突发式收发报机、一次性密码本、密写工具、用于获取情报的电子监听和截收器材等。  

十五、非法伪造物品  

如伪造或者变造的货币、证件、公章等。  

十六、侵犯知识产权和假冒伪劣物品。  

十七、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  

如象牙、虎骨、犀牛角及其制品等。  

十八、禁止进出境物品  

如有碍人畜健康的、来自疫区的以及其他能传播疾病的食品、药品或者其他物品;内容涉及国家秘密的文件、资料及其他物品。  

十九、其他物品  

《危险化学品目录》《民用爆炸物品品名表》《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名录》《易制毒化学品的分类和品种目录》《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止进出境物品表》载明的物品和《人间传染的病原微生物名录》载明的第一、二类病原微生物等,以及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和国务院有关部门规定禁止寄递的其他物品。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中规定:

第六十一条 邮政管理部门依法履行监督管理职责,可以采取下列监督检查措施:  

(一)进入邮政企业、快递企业或者涉嫌发生违反本法活动的其他场所实施现场检查;  

(二)向有关单位和个人了解情况;  

(三)查阅、复制有关文件、资料、凭证;  

(四)经邮政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查封与违反本法活动有关的场所,扣押用于违反本法活动的运输工具以及相关物品,对信件以外的涉嫌夹带禁止寄递或者限制寄递物品的邮件、快件开拆检查。

第七十五条 邮政企业、快递企业不建立或者不执行收件验视制度,或者违反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和国务院有关部门关于禁止寄递或者限制寄递物品的规定收寄邮件、快件的,对邮政企业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处分;对快递企业,邮政管理部门可以责令停业整顿直至吊销其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  

用户在邮件、快件中夹带禁止寄递或者限制寄递的物品,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快递市场管理办法》中规定:

第十八条 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应当在营业场所公示或者以其他方式向社会公布其服务种类、服务时限、服务价格、损失赔偿、投诉处理等服务承诺事项。服务承诺事项发生变更的,企业应当及时发布服务提示公告。  

第十九条 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应当遵循公平原则,以书面合同确定企业与用户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对免除或者限制企业责任及涉及快件(邮件)损失赔偿的条款,应当在快递运单上以醒目的方式列出,并予以特别说明。

参考资料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邮政局-禁止寄递物品指导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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