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助医疗是什么意思

如题所述

互助医疗指的就是大病医疗互助,是指就是城镇职工在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基础上,为其解决参保患者超过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以上的医疗费问题而设立的一种社会医疗互助制度,以保障职工的大病医疗需求。
大病医疗互助的重点对象包括:
1.包括在乡老复员军人、在乡三等以上伤残军人、红军失散人员、苏区老干部,集中居住在县光荣院的优抚对象;
2.农村五保对象;
3.农村低保对象;
4.城市低保对象;
5.县人民政府确定的/有其他特殊困难的贫困对象。
医保是强制性的,而医疗互助是自愿的,用于职工间的互助。它一般来说是个人缴费,具体金额可能因地方政策不同而有所不同。
工会医疗互助报销范围包括:
1、门诊医疗费用:在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内(指起付线至封顶线最高支付额度以内),由职工承担的“自付一”部分的费用,扣除1800元起付线后按20%(劳模和特困职工按25%)比例核算互助金。
2、住院医疗费用:在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内(指起付线至封顶线最高支付额度以内),由职工承担的“自付一”部的费用,首次住院扣除1300元(二次含二次以上住院后扣除650元;特困职工首次住院扣除650元,二次含二次以上住院扣除325元)起付线后按20%(劳模和特困职工按25%)比例核算互助金。
3、门诊、住院医疗费用在封顶线以上的费用:职工门诊、住院“自付一”费用达到基本医疗保险封顶线后,仍发生医保范围内自付一费用,在封顶线以上至50000元以内,可享受40%的互助金,最高报销额为20000元;50000元以上至100000元部分,可享受60%的互助金,最高报销额为30000元;100000以上至150000元部分,可享受80%的互助金,最高报销额为40000元。
工会医疗互助报销如下:
1、由职工本人、家属或单位工会及时到总工会职工服务中心办理申领补助手续。同时必须提供职工医疗互助保障补助申请表一份、医疗发票复印件一份、住院费用支付结算表复印件一份。
2、总工会职工服务中心在收到参保对象提供的材料后,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在6个工作日内给付互助保障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十八条 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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