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的双休日制度是从哪学来的

如题所述

中国实行双休日与美国没有关系

从80年代中期开始,随着制度改革的逐渐深入,人们对休闲的渴望越来越强,对改革六天工作制也越发期盼。但是,改不改,何时改,改成什么,从来都不是人们的渴望能决定的。

80年代中期政府就开始研究“五天工作制”可行性

最先对工作时间提出改革的,依然是邓小平。1984年6月,中共中央办公厅传达了邓小平关于拟将每周工作六天改为五天半的指示,理由有三点:“国外多是五天工作制;可以促进企业提高效率;节省水电能源”。(傅刚《一年休假四个月,活怎么干》)明显可以看出,邓小平之所以对工作时间提出改革,主要是从与国际接轨和提高生产效率两个角度进行考虑的,还没有涉及到当时的工时制度对人们生活造成的不便。邓小平的这一指示直到十年后才真正实行,而且仅一年就被“五天工作制”即双休日制度取代。
而双休日制度最 初的提出者则是时任国家科委中国科学技术促进发展研究中心主任
的胡平,据他回忆说:“五天工作制的设想,最初是我向当时的国家科委主任宋健同志建议的……1979年我在国家科委政策研究室工作的时候开始……经常出国,去过很多国家。慢慢地,我就发现,很多欧美国家乃至一些不是很发达的国家每周仅仅工作五天,联合国每周仅工作四天半。这样算下来,这些国家每周工时大都不会超过40个小时。我统计了一下,当时世界上有100多个国家实行五天工作制……我就很困惑:为什么别的国家每周工作五天还能发展,而我们工作六七天还不够?生产效益那么低,速度那么慢?……我发现甚至是世界上最贫穷的44个国家中也有近28个国家实行五天工作制……1986年初,在一次国家科委的委务会上,我私下向当时的国家科委主任宋健同志提出,中心想做一个五天工作制的课题,研究在我国缩短工时,同时提高效率的可能性。……宋健说:好啊,你们研究。研究好了之后到科委委务会来汇报一次。得到宋健的同意后,我回中心后宣布:我们受国家科委的委托,要正式立项研究五天工作制。这样,中心就成立了缩短工时课题组,制定了很多细则,并于1986年5月,开始着手开展关于在我国推行五天工作制的可行性研究。研究中心专门成立了缩短工时课题组,课题组最终形成了向国家提出的研究成果:《关于缩短工时,实行五天工作制的研究报告》。”

胡平不仅对五天工作制的可行性进行调研,同时也在自己100人的部门中进行了初步的实验:

“1988年2月,我决定在研究中心先试行五天工作制,但是我得先向国家科委的领导请示,否则就会破坏科委的工作制度,宋健在我们实行五天工作制的报告上画了圈,但没有说明同意与否,相当于默许。我们随即报送给分管中心工作的科委副主任蒋明宽,他也画了圈,但同时对我说:老胡,这件事情你们可以干,但是不要宣扬。当我们报送给科委另一位副主任时,这位副主任既不批字,也不画圈。他给我打电话说:老胡,你们这个做法,我告诉你,不能做。他说我们现在七天都做不完,你们还上五天班?你们上五天班对我们科委有什么影响,对全国有什么影响,你知道吗?老实说,中国目前的状况不是实行五天工作制的问题,而是要进一步加强劳动强度的问题!我说,我们已经开始准备实施了。他说,你要实施,我跟你没完!我没有把宋健和蒋明宽的意见告诉他。我说,你别生气,你的意见我们会消化!回到中心后,我告诉大家,这件事不能公开宣传了,因为有的领导同志坚决反对。仔细考虑,中心实施五天工作制对科委的工作也会有影响,虽然我们是研究机构,有的工作可以在家里做,试行五天工作制对研究中心影响不大。但是试行以后,中心内部要掌握,每个科室要安排好一个人值班,处理有可能来自外单位的联络。这样,小范围的五天工作制实验悄悄开始了。试行开始后,课题组结合实际,对五天工作制进行了更加深入细致的研究。”(胡平《我国五天工作制出台始末》,《百年潮》2009年12期)
研究中心的报告有多大的作用呢?据胡平讲:

“不久,我就向宋健同志打听国务院对于我们这个报告的看法,问有没有决定何时实施。他回答说,领导上很重视你们这个报告,这个建议提得很好。你们就好比烧开了一壶水,这壶水早晚是要喝的。究竟什么时候用来沏茶,要等合适的时机。他的言下之意就是我们提出的报告没有原则性问题,具体内容也没有问题。至于具体实施的时间,我当时的估计是一两年以内。没有想到,随着1989年国内外形势的变化,报告被搁置了几年……1990年底,我从研究中心主任的位置上退下来,由孔德涌继任研究中心主任。邓小平南方谈话之后,科学技术促进发展研究中心联合劳动人事部等部门,向国务院提交了有关实行五天工作制的报告,经过有关部门的努力,五天工作制最终得以实行。”

由此可见,在中国实行五天工作制(即双休日制度)的过程中,胡平他们的努力是不可忽视的。

2、1995年国务院下令实行五天工作制,双休日诞生

正是在邓小平的指示下,中央部门开始考虑对工作时间制度进行改革,尽管这一改革十年之后才见成效,但对国人的确意义非凡。

1994年2月3日,《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发布,宣布实行每天工作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44小时的工作制度,即五天半工作制度。这就改变了建国后我国一直实行的每天工作8小时,平均每周48小时的旧工时制度。1995年5月1日,新修改的《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开始施行,规定的具体内容如下:

“第三条、职工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第六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延长职工工作时间。……第七条、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实行统一的工作时间,星期六和星期日为周休息日。……第九条本规定自1995年5月1日起施行。1995年5月1日施行有困难的企业、事业单位,可以适当延期;但是,事业单位最迟应当自1996年1 月1日起施行,企业最迟应当自1997年5月1日起施行。”(1994年《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1995年修改)

这标志着国人终于有了享受双休日待遇的权利,也标志着中国成为世界上第145个实行5天工作制的国家。新制度建立之后,国人法定年工时由2448小时减为2032小时,并确定每年20天的带薪休假,即便如此,我国劳动者的年工时量仍超过发达国家一个半月以上。(《关于在我国逐步实施五天工作制的政策建议》,《中国科技论坛》1988年02期)

至今仍有很多人难以享受双休日待遇

尽管法律已经颁布,但实施起来非常艰难,至今,仍有非常多的人还很难享受到双休日的合法权利,每周仅工作40小时更是难上加难。

据了解:“2001年平均调查周工作时间是44.9小时,2002年之后一直在45小时以上,在2005年之前有逐年略微上涨趋势,2005年达到 47.8小时。这一数字已经接近或超出当时我国标准工时制度下的平均每周法定最大工作时间。最为突出的是2005年调查周工作时间超过48小时的占 43.2%,而低于40小时的仅占11.3%(包括非全日制工人),这意味很大一部分工人都存在着加班现象。2005年我国标准工时为2008小时,最大加班时间为432小时,则最大总工时为2440小时,以一年52周计,平均每周46.9小时。即使扣除10天年休假,每年仍有50.7周,平均每周 48.1小时。”(耿强林《中国工时制度的定位研究》)

2001年至2004年,私营个体雇员的调查周平均工作时间在49小时以上。2004年43%的私营个体雇员的调查周工作时间超过48小时。……2005年至2008年雇员在调查周工时超过48小时的比例分别为37.1%,50.1%,46.7%和38.7%。而40小时以上的雇员总体一直不低于93%。

仅以建筑业工人为例,据潘 毅、卢晖临等人的调查,在新世界公司的的工地上,每天 10 小时工作已成为通用的、不成文的“标准工作时间”。有些工地甚至将工人的工作时间继续延长三个小时,工人做足13 个小时才算一个完整的工。如新世界沈阳的“新世界花园”工地上,五月至九月期间,工人做足13 个小时才算一个完整的工。而且新世界工地上的民工既没有周末,也没有法定节假日,每一天对于他们都是“工作日”。而对于根据工程量来计算工资的工人来说,在赶工阶段,工人每天的工作时间都在 12 个小时以上,甚至 15、16个小时,这样虽然每天可以比“常白班”多收入二三十块钱甚至1倍,但是他们的工作时间却超出国家法定标准工作时间的 50%,甚至1倍,而每周的工作时间更是国家法定标准工作时间的2.1至2.8倍。(潘毅、卢晖临、张慧鹏《大工地:建筑业农民工的生存图景》)这绝不是个别现象,另一项对河南林州建筑业市场农民工的调查数据显示,建筑工人每天平均的工作时间为11.64小时。夏季工作时间最长14个,冬季最短9个小时。(李英帅《劳动力市场分割条件下的建筑业农民工就业问题研究》)

由此可见,虽然法律是白字黑字清清楚楚,而在现实中则很可能变得血肉模糊,难以落实。
没有可靠材料证明双休日制度与中美入世谈判有关

针对微博中热传的中国实行双休日制度是中美入世谈判的功劳的说法,笔者并未找到可靠的材料能证明其确有其事,而此传闻也未说明其出处,因此其真实性颇为可疑。而且传言的论断也并不可信,比如说什么“1994年美方突然向中方提出……给中国人双休日”,从胡平的材料中我们可以看出,早在80年代中期他们就已经开始论证双休日的可行性,1987和1992年他们两次向国务院提出建议,这就足以说明,中国实行双休日并非源自中美入世谈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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