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该不该退还彩礼?

10月8日,安徽亳州一对夫妻结婚半年后因感情不和选择了离婚,离婚后,女方退回了男方的彩礼18.8万以及全部的礼品和随礼,甚至连男方送的猪肉都送了回来

没有一概而论的答案,可按照法律规定或双方协商解决。

2019新婚姻法结婚彩礼规定

只要是以结婚为目的索要的彩礼,一般不予退还,除非有以下几种情形:《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规定: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离婚后该不该退还彩礼

离婚纠纷中,离婚后彩礼是否返还成为焦点之一。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婚姻法》解释(二)中的规定,只有符合以下情况,人民法院才支持返还彩礼:

一是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是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是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如果不符合这三种情况,法院不支持返还彩礼。因此不能简单将是否办理结婚登记认为是返还彩礼的条件,要结合实际情况,把公正牢记在心里。

2.如果离婚协议中约定将共有财产赠与未成年子女,离婚后单方能否反悔撤销

婚姻法对彩礼返还的额度规定,如果你与你的爱人没有登记结婚证,可是在这个过程中,你们的婚姻出现了危机,需要分手。那么在这种情况中,你要求对方返还当初你给的彩礼钱,那么新的婚姻法内容规定就是:会整体的来总结你们生活的时间长短以及双方的过错大小度这些方面的因素,来判定彩礼返还的额度。

返还彩礼的司法解释的适用

在《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中还规定了离婚彩礼返还的条件,其中第(三)项规定“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是返还彩礼的一个条件。那如何理解“生活困难”呢?《解释(二)》第二十七条对“生活困难”的含义作出了这样的解释:“婚姻法第四十二条所称‘生活困难’,是指依靠个人财产和离婚时分得的财产无法维持当地基本生活水平。”据此,“生活困难”应当是指绝对困难,而不是相对困难。《解释(二)》第十条中的“生活困难”的理解也应当与上述解释一致。即绝对困难是实实在在的困难,是因为给付彩礼后,造成其生活靠自己的力量已经无法维持当地最基本的生活水平,而不是与给付彩礼之前相比,财产受到损失,相对于原来的生活条件比较困难了。

实际生活中,给付彩礼问题并不单纯的是结婚男女双方之间的事情,更多地涉及到两个家庭之间的往来。所以,对于彩礼的给付人和接受人,不能仅仅局限于准备缔结婚姻关系的男女双方当事人,而应作广义的理解。就给付人而言,因为大多数情况下彩礼的数额都比较大,都是给付的一方全家用共同财产给付的,有时甚至是全家共同借债给付,所以彩礼既可以是婚姻关系当事人本人所给付,也可以是婚姻关系当事人的直系亲属所给付,如父母兄弟姐妹等。同样的道理,就收彩礼一方而言,既包括由婚姻关系当事人接受彩礼的情形,也包括其直系亲属接受给付彩礼的情形。如果对给付人和收受人的主体作限制性解释的话,是不利于纠纷的解决的。我们将彩礼的给付、收受主体明确后,如果发生纠纷,涉及到返还彩礼的问题,由谁返还,即责任主体是谁呢?有观点认为大多数情况下彩礼是父母收受的,应当在离婚案件中追加父母为第三人,判决其承担返还彩礼的责任。

我国《婚姻法》注重维护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关系,明确规定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可是,在部分地区,男女青年在恋爱、结婚的过程中,至今仍流传着一方(主要是男方)送给另一方(主要是女方)一定价值的财物和现金的习俗,俗称送彩礼。彩礼虽然有可能增进男女双方的感情,但并不能使双方的关系保险可靠、“一锤定音”,有的恋人在收受了彩礼后仍会与对方分道扬镳。

而在广大农村,关于彩礼的处置有一种习惯做法,即如果男方先提出分手,彩礼不再返还;如果女方先提出分手,彩礼要全部返还。这种对彩礼返还的习惯做法中含有一种朴素的道理,那就是要对导致婚约解除的过错方给予一定的惩罚,以维护婚姻的严肃性。可见,关于婚约解除后彩礼的处置,民间习惯与司法解释有着不同的侧重点。司法解释主要侧重于考察婚约的目的是否达成,民间习惯则侧重于考察是哪一方的过错造成婚约的目的不能实现;前者偏重结果的考量,后者则偏重原因的考量;相比前者,后者更易为民众接受,更能体现公平,更有利于维护社会诚信。

以上就是关于我国法律对结婚彩礼的规定有哪些及其相关问题,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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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2-10-15
离婚后应该退还彩礼。
既然人家在结婚的时候给了彩礼,现在女方因为某种原因要离婚,那就应该退还彩礼,毕竟冉家的彩礼是因为要结婚火日子才给的,既然不能在一起生活了,那就换回去呗。
彩礼,现在很多地方都要,这也是一个民俗,但也是一个阻碍年轻人结婚的绊脚石,民法典也规定了,以结婚为目的支付的彩礼以及各种红包和礼物等,女方提出分手的都应该退还。但现实中,有些女方既不想和人家生活又不想退彩礼,这个就不可取了,一种小家子气。没有格局。本文中说的额女方家庭吧所有彩礼退回去的做法是值得赞扬的。既然不在一起生活了,还要他的彩礼干什么?看着都闹人。
其实南北方的差异还是很大的,在北方女方家里基本都是要彩礼的,不但不要彩礼还会倒贴很多嫁妆,在北方的女孩家长心中,吧女儿嫁过去要是带到额嫁妆少了,怕女儿过去受气,所以往往都是多带些嫁妆。让自己的女儿在那方家里能扬眉吐气。
总之彩礼都退回来是值得称赞的。
第2个回答  2022-1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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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不该退彩礼,有两个思考维度,一是情理,二是法理。

从情理上,彩礼要不要退,在于个人衡量。

    有孩子了,抚养权归男方,可以不退——生育对女性来说成本很高,彩礼就当补偿了,没什么毛病。

    没孩子,两个人结婚没有一两年,那就看是谁的错导致离婚,差不多就行了,好聚好散:男方的错,那可以不退;女方的错,那赶紧退;两个人都有错,商量着退一些。

    在男方是个蛮不讲理的混球,或者女方能做到“是金钱如粪土”,那就别管有没有孩子、谁的错,赶紧都退了——离粪坑远一点,拿着对方的钱早晚要沾上脏东西,别与傻瓜论长短,早点脱身,早点找新人。

    在法理上,退不退彩礼,法律是这么规定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但是实践中,如果两个人已经办婚礼七八年,孩子都有了,那么即使没有领证,法院一般也不会让女方全部返还彩礼,只会象征性还一部分。

第3个回答  2022-10-17

什么情况下,可以要回彩礼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10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二)、(三)项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彩礼具体该如何返还呢?

双方没领结婚证,也没在一起生活,那么男方可以要求女方返还全部彩礼;假如没领结婚证,但是在一起生活的,法院会根据两人共同生活时间的长短、是否生育孩子、当地风俗习惯方面确定女方需要返还的金额。

双方领了结婚证,但是因为工作或者学习等方面的原因分隔两地,没有一起生活的,或者结婚时间很短就离婚的,法院会根据彩礼的多少、结婚证领取时间的长短、当地的风俗习惯等原因来确定女方需要返还的金额。

双方领了结婚证并在一起生活,但是男方因给付彩礼而导致自己生活困难的,需要部分返还。只要能维持基本生活就可以了,不一定需要全部退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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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个回答  2022-10-12
亲亲,这个是要看你们离婚的原因去相结合的。如果是两方和平分手,彩礼是可以不用归还的。但是女生把所有的彩礼都归还了,证明女方是个非常讲原则的人,即使分手了也不占对方半分便宜,分割的很明确,既然分开了以后就不必有牵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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