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人,工伤九级,赔偿额是多少

具体计算标准,那些是单位赔偿,那些是保险赔偿

  九级工伤待遇:

  1、医疗待遇:报销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由工伤保险基金按当地的标准支付,需要护理,单位没出人护理的,单位需按当地标准支付护理费。

  2、停工留薪期待遇:治疗工伤需要确定停工留薪期,通常由治疗工伤的医疗机构出具意见,由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一般不超过12个月。停工留薪期的具体确定程序,按各地的规定执行。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单位按月支付。
  计算:本人工资X停工留薪期月数=

  3、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负伤前一月本人缴费工资。
  计算:本人工资X9=

  4、如果解除劳动关系,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各地的标准不尽相同。
  上海是以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计算,根据上海市政府关于贯彻实施《社会保险法》调整本市现行有关工伤保险政策的通知沪府发〔2011〕34号规定,九级工伤人员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标准为:九级伤残的,为6个月;并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标准为:九级伤残的,为6个月。
  上年度上海职工月平均工资为3896元,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计算:3896X(6+6)=46752元

  如果不解除劳动关系,赔偿是1、2、3项相加。
  如果解除劳动关系,赔偿是1、2、3、4项相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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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2-01-28
首先。
劳动局赔偿你9个月的个人工资

然后你要求解除合同的话
用人单位还要赔偿一次性伤残医疗补助和一次性就业补助金
是10个月左右的当地平均工资
以上海来算,。就是3W左右。
第2个回答  2012-01-28
您到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咨询当地标准 参考 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第三十八条 工伤职工工伤复发,确认需要治疗的,享受本条例第三十条、第三十二条和第三十三条规定的工伤待遇。
第3个回答  2012-01-28
直接去劳动局咨询或者前往民政局
第4个回答  2012-0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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