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驾驶家用轿车从一停靠大巴旁按线正常直线行驶通过,一行人突然经大巴车头穿出,直接撞到本车右侧车沿(并在右侧后视镜前15公分处留下明显撞击痕迹),之后行人摔倒至锁骨、2~5肋骨骨折,及左脚被碾压骨折。。。请教事故责任应如何划分?
对大家的关心和帮助——谢谢
涉及事件的补充如下:
1、市区禁止鸣笛。而且当时我前方3米有车,处于跟行状态,所以没有鸣笛。即便也是违法吧?!
2、行人直接从大巴车站横穿,没有人行横道。
另外,xjh1209 兄 所说的交通法是引用的哪一版的,好像新法不是这样的吧?
参考资料:http://www.jincao.com/fa/law18.20.htm#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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