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续经营是建立在会计分期是基础上的。
持续经营是建立在会计主体基础上,持续经营是指企业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应当以持续、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为前提。
一般情况下,应当假定企业将会按当前的规模和状态继续经营下去,不考虑停业、破产、清算或大规模削减业务等因素,明确这个基本前提,会计人员就可在此基础上选择会计原则和方法。
持续经营的含义如下:
所谓持续经营,是指一个会计主体的经营活动将会无限期地延续下去,在可以预见的未来,会计主体不会遭遇清算、解散等变故而不复存在。
持续经营的前提,要求企业在进行财务会计核算时,要以企业持续正常的业务经营活动为前提,企业拥有的资产应按预定的目标耗用、出售、转让、折旧等,企业所承担的各种债务也要按原计划如期偿还。
明确这个基本前提就意味着会计主体将按照既定用途使用资产,按照既定的合约条件清偿债务,会计人员就可以在此基础上选择会计原则和方法。
持续经营企业的会计核算应当采用非清算基础,例如资产按成本计价就是基于持续经营这一假设或前提的。然而,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优胜劣汰是一项竞争原则。每一个企业都存在经营失败的风险,都可能变得无力偿债而被迫宣告破产进行法律上的改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