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南京社保基数档

如题所述

2023年江苏社保缴费暂定工资基数上下限公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缴费工资基数上下限和养老保险统一标准执行。
      《关于2023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工资基数上下限暂行标准的通知》(苏人社发〔2023〕3号),规定:“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全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工资基数下限暂按4494元执行,缴费工资基数上限暂按24042元执行。
养老保险:
      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自愿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缴费工资基数分为十二档,依次为4494元、6000元、7000元、 8000元、9000元、10000元、12000元、14000元、16000元、18000元、20000元及24042元。
      注: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缴费工资基数上下限按照上述标准执行。

失业保险:
      灵活就业人员自愿参加失业保险,实行定额缴费,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缴费标准调整为90元/月。
医疗保险:
      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全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工资基数下限暂按4494元执行,缴费工资基数上限暂按24042元执行。
      缴费标准元/月(含大病医疗救助费10元/月)(注:2023年标准还未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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