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这间工厂上班时间太长了,每天足足13个小时了,是不按劳动法的,星期天上班也按平时的哦,我提出辞...

如题所述

如果你真的不想在这个厂子工作了,你应该如下进行:
1、找厂人事主管部门领导,即招聘你来工作,并与你签订合同的主管部门或主管领导;
2、如果你签订了劳动合同,而且已经过了试用期,你则应提前1个月提出辞职,即,你是今日提出辞职,1个月后找人事部门办理离职手续,同时找财务部门结算工资;
3、如果你签订了劳动合同,还没有过试用期,你只需提前3天提出辞职即可,过了3天,你就去找人事部门办理离职手续并同找财务部门结算工资;
4、如果单位没有与你签订劳动合同,你可以立即辞职,并马上找单位人事主管部门办理离职手续,并办理工资结算;
5、如果找人事部门办离职手续时,人事部门不给办理,你可直接找单位领导,请其催促人事部门办理离职手续并请财务部门结算工资。
结算工资时,按下面两种情况计算
A、签订了劳动合同
第一,按合同约定计算标准工资;
第二,按劳动法及国务院有关劳动时间的规定,计算超时加班、公休日加班、法定假日加班费。
B、未签订劳动合同
第三、除按上述第一、第二项外,还应计算一个月的双倍工资。
6、以上情况,如果单位不予结算工资,你可立即报110,同时报劳动监察大队,报案的同时,最好不要离开你们单位领导的办公室,或不要离开你们单位的办公地点。如果单位还不予解决问题,你可申请劳动仲裁。
注:切记,申请劳动仲裁时,你必须有充足的请据来证明:你和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工资标准约定、考勤记录情况及公休加班和每日超时加班的证据。否则你的劳动仲裁申请将是件异常困难的事情,能拿回你的基本工资就已经不错了。
祝你好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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