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二审中,开庭询问的流程是怎样的

如题所述

根据法律规定,建议被告或者辩护律师在上诉时尽量从一审的事实和证据方面有异议,影响定罪量刑进行阐述,争取二审能开庭审理,这样给二审改判多一些机会。那么在二审中,开庭询问的流程是怎样的?下面,我整理了有关法律知识,供大家学习参考。
在二审中,开庭询问的流程是怎样的
      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上诉案件,应当组成合议庭,开庭审理。经过阅卷、调查和询问当事人,对没有提出新的事实、证据或者理由,合议庭认为不需要开庭审理的,可以不开庭审理。第二审人民法院审理上诉案件,可以在本院进行,也可以到案件发生地或者原审人民法院所在地进行。

刑事二审开庭审理案件有哪些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四条 的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于下列案件,应当组成合议庭,开庭审理:
      (一)被告人、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对第一审认定的事实、证据提出异议,可能影响定罪量刑的上诉案件;
      (二)被告人被判处死刑的上诉案件;
      (三)人民检察院抗诉的案件;
      (四)其他应当开庭审理的案件。
      第二审人民法院决定不开庭审理的,应当讯问被告人,听取其他当事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意见。
      第二审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上诉、抗诉案件,可以到案件发生地或者原审人民法院所在地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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