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之后,怎么区别哪些是夫妻共同财产,哪些不是?

已婚男子出轨了比自己大17岁的情人,并且长达6年保持暧昧不正当的男女关系,前后8次瞒着妻子给情人转账共计20余万元。 原配知道丈夫出轨行为,将丈夫出轨的情人诉至法院,要求返回钱财。

第1个回答  2023-01-22
一、如何界定夫妻共同财产
1、认定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主要看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看财产获得的时间,如果是婚后获得的财产,一般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二是看双方是否有特殊的协议,如果有协议约定什么财产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什么财产是属于单方个人财产的话,按照协议来处理。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二、如何确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夫妻共同财产的确定是一个很重要的问题,在夫妻离婚或者对外债务偿还时往往会引起争议
第2个回答  2023-01-22
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受我国《民法典》调整的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所共同拥有的财产。所谓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是指夫妻后到一方死亡或者之前这段时间,这期间夫妻所得的财产,除约定的外,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夫妻一方对夫妻存续期间的财产的处分,需征得配偶的同意。
1、夫妻共同财产的主体,是具有婚姻关系的夫妻。未形成婚姻关系的男女,如未婚同居、婚外同居等,以及无效或被撤销婚姻的男女双方,不能成为夫妻共同财产的主体。

2、夫妻共同财产,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自合法婚姻缔结之日起,至夫妻一方死亡或离婚生效之日止。

3、夫妻共同财产的来源,为夫妻双方或一方所得的财产,既包括夫妻通过劳动所得的财产,也包括其他非劳动所得的合法财产,当然,法律直接规定为个人特有财产和夫妻约定为个人财产的除外。这里讲的“所得”,是指对财产权利的取得,而不要求对财产实际占有,如果是一方在婚前获得某项财产如稿费,但并未实际取得,而是在婚后出版社才支付稿费,此时这笔稿费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同理,如果在婚后出版社答应支付一笔稿费,即使到婚姻关系终止前也没有得到这笔稿费,但这笔稿费也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4、不能证明属于夫妻一方的财产,推定为夫妻共同财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中规定:“对个人财产还是夫妻共同财产难以确定的,主张权利的一方有责任举证。当事人举不出有力证据,人民法院又无法查实的,按夫妻共同财产处理。”此规定即是这一原则在法律上的体现。
夫妻共同财产的区分:

1.注意证明财产取得的时间,这个时间点主要以结婚登记为分界点。常见的如上资、奖金的发放时间,房产证、行驶证的取得时间等是不是在结婚登记之后,一般工资单、纳税记录、房产证、行驶证上都会有时间的记录,这个只需要拿到原始凭证即可。

2.注意证明财产的方式,。在诉讼中,一般都要求提交原件。但有些当事人因为种种原因,无法取得房产证、行驶证等相关证据的原件。这个时候,你可以向房产管理部门、车辆管理部门等查询房屋或者车辆的产权状况,相关部门会提供相应的查询结果,这些也可以作为财产内容的证明。

3.注意借助法院的力量。一般来说,银行会拒绝当事人要求查询他人账户的请求,此时,当事人可以向法院申请,要求查询或者冻结对方当事人的银行账户内的存款,当然,当事人一般须提供对方的开户银行和账号。同时为避免对方转移财产的风险,当事人还可以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嫁妆清点等。同时还可以向法院申请证据保全。
第3个回答  2023-01-22
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受我国《民法典》调整的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所共同拥有的财产。所谓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是指夫妻后到一方死亡或者之前这段时间,这期间夫妻所得的财产,除约定的外,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夫妻一方对夫妻存续期间的财产的处分,需征得配偶的同意。

1、夫妻共同财产的主体,是具有婚姻关系的夫妻。未形成婚姻关系的男女,如未婚同居、婚外同居等,以及无效或被撤销婚姻的男女双方,不能成为夫妻共同财产的主体。

2、夫妻共同财产,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自合法婚姻缔结之日起,至夫妻一方死亡或离婚生效之日止。

3、夫妻共同财产的来源,为夫妻双方或一方所得的财产,既包括夫妻通过劳动所得的财产,也包括其他非劳动所得的合法财产,当然,法律直接规定为个人特有财产和夫妻约定为个人财产的除外。这里讲的“所得”,是指对财产权利的取得,而不要求对财产实际占有,如果是一方在婚前获得某项财产如稿费,但并未实际取得,而是在婚后出版社才支付稿费,此时这笔稿费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同理,如果在婚后出版社答应支付一笔稿费,即使到婚姻关系终止前也没有得到这笔稿费,但这笔稿费也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4、不能证明属于夫妻一方的财产,推定为夫妻共同财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中规定:“对个人财产还是夫妻共同财产难以确定的,主张权利的一方有责任举证。当事人举不出有力证据,人民法院又无法查实的,按夫妻共同财产处理。”此规定即是这一原则在法律上的体现。
当一个人结婚以后,除了生活状态的变化,还会涉及到「夫妻共同财产」的问题。如何区分哪些财产归属自己,哪些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对于结婚以后的夫妻来说是事关切身利益的一件事。……具体来说,关于夫妻共同财产这个问题,我们可以通过婚前财产归属本人不属夫妻共同财产、继承或者赠予的财产明确归属一方的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以及结婚以后的其他收入均可视作夫妻共同财产这三个方面。

1,结婚以前的财产归属本人所有,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丛「夫妻共同财产」这个称呼当中。我们就可以知道结婚以前的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事实上也确实如此。……结婚之前自己所拥有的财产就是归属自己所有的,即使自己结婚,这份归属也不会改变,这笔财产是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另一方没有拥有这份财产的资格。

2,继承或者赠予的财产,如果明确归属一方,也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对于继承或者赠予的财产,如果没有明确的规定,那就应该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是,只要在继承或者赠予的过程中明确了这份财产归属一方,那么这份财产就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而是只归属被明确的那个人。……因此,只要在继承和赠与的时候明确了归属人,那么这份财产就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3,除了上述两种情况之外,结婚以后的收入均可视作夫妻共同财产。
结婚以后,夫妻双方会有很多种类型的收入。比如工资收入、经营收入以及各种补贴等等……对于这些收入,我们可以简单地将其认作夫妻共同财产。……虽然这样理解比较简单,但却是非常有效的。……之所以这样说,是因为从实际情况来看,这些收入基本上都会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因此只要我们不做专业的理解,而是从一般意义上去进行理解的话,就完全可以将其认作是夫妻共同财产。
第4个回答  2023-01-22
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受我国《民法典》调整的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所共同拥有的财产。所谓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是指夫妻后到一方死亡或者之前这段时间,这期间夫妻所得的财产,除约定的外,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夫妻一方对夫妻存续期间的财产的处分,需征得配偶的同意。
1、夫妻共同财产的主体,是具有婚姻关系的夫妻。未形成婚姻关系的男女,如未婚同居、婚外同居等,以及无效或被撤销婚姻的男女双方,不能成为夫妻共同财产的主体。

2、夫妻共同财产,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自合法婚姻缔结之日起,至夫妻一方死亡或离婚生效之日止。

3、夫妻共同财产的来源,为夫妻双方或一方所得的财产,既包括夫妻通过劳动所得的财产,也包括其他非劳动所得的合法财产,当然,法律直接规定为个人特有财产和夫妻约定为个人财产的除外。这里讲的“所得”,是指对财产权利的取得,而不要求对财产实际占有,如果是一方在婚前获得某项财产如稿费,但并未实际取得,而是在婚后出版社才支付稿费,此时这笔稿费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同理,如果在婚后出版社答应支付一笔稿费,即使到婚姻关系终止前也没有得到这笔稿费,但这笔稿费也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4、不能证明属于夫妻一方的财产,推定为夫妻共同财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中规定:“对个人财产还是夫妻共同财产难以确定的,主张权利的一方有责任举证。当事人举不出有力证据,人民法院又无法查实的,按夫妻共同财产处理。”此规定即是这一原则在法律上的体现。
夫妻共同财产的区分:

1.注意证明财产取得的时间,这个时间点主要以结婚登记为分界点。常见的如上资、奖金的发放时间,房产证、行驶证的取得时间等是不是在结婚登记之后,一般工资单、纳税记录、房产证、行驶证上都会有时间的记录,这个只需要拿到原始凭证即可。

2.注意证明财产的方式,。在诉讼中,一般都要求提交原件。但有些当事人因为种种原因,无法取得房产证、行驶证等相关证据的原件。这个时候,你可以向房产管理部门、车辆管理部门等查询房屋或者车辆的产权状况,相关部门会提供相应的查询结果,这些也可以作为财产内容的证明。

3.注意借助法院的力量。一般来说,银行会拒绝当事人要求查询他人账户的请求,此时,当事人可以向法院申请,要求查询或者冻结对方当事人的银行账户内的存款,当然,当事人一般须提供对方的开户银行和账号。同时为避免对方转移财产的风险,当事人还可以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嫁妆清点等。同时还可以向法院申请证据保全。
第5个回答  2023-01-22
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受我国《民法典》调整的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所共同拥有的财产。所谓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是指夫妻后到一方死亡或者之前这段时间,这期间夫妻所得的财产,除约定的外,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夫妻一方对夫妻存续期间的财产的处分,需征得配偶的同意。
1、夫妻共同财产的主体,是具有婚姻关系的夫妻。未形成婚姻关系的男女,如未婚同居、婚外同居等,以及无效或被撤销婚姻的男女双方,不能成为夫妻共同财产的主体。

2、夫妻共同财产,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自合法婚姻缔结之日起,至夫妻一方死亡或离婚生效之日止。

3、夫妻共同财产的来源,为夫妻双方或一方所得的财产,既包括夫妻通过劳动所得的财产,也包括其他非劳动所得的合法财产,当然,法律直接规定为个人特有财产和夫妻约定为个人财产的除外。这里讲的“所得”,是指对财产权利的取得,而不要求对财产实际占有,如果是一方在婚前获得某项财产如稿费,但并未实际取得,而是在婚后出版社才支付稿费,此时这笔稿费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同理,如果在婚后出版社答应支付一笔稿费,即使到婚姻关系终止前也没有得到这笔稿费,但这笔稿费也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4、不能证明属于夫妻一方的财产,推定为夫妻共同财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中规定:“对个人财产还是夫妻共同财产难以确定的,主张权利的一方有责任举证。当事人举不出有力证据,人民法院又无法查实的,按夫妻共同财产处理。”此规定即是这一原则在法律上的体现。
夫妻共同财产的区分:

1.注意证明财产取得的时间,这个时间点主要以结婚登记为分界点。常见的如上资、奖金的发放时间,房产证、行驶证的取得时间等是不是在结婚登记之后,一般工资单、纳税记录、房产证、行驶证上都会有时间的记录,这个只需要拿到原始凭证即可。

2.注意证明财产的方式,。在诉讼中,一般都要求提交原件。但有些当事人因为种种原因,无法取得房产证、行驶证等相关证据的原件。这个时候,你可以向房产管理部门、车辆管理部门等查询房屋或者车辆的产权状况,相关部门会提供相应的查询结果,这些也可以作为财产内容的证明。

3.注意借助法院的力量。一般来说,银行会拒绝当事人要求查询他人账户的请求,此时,当事人可以向法院申请,要求查询或者冻结对方当事人的银行账户内的存款,当然,当事人一般须提供对方的开户银行和账号。同时为避免对方转移财产的风险,当事人还可以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嫁妆清点等。同时还可以向法院申请证据保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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