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之后,怎么区别哪些是夫妻共同财产,哪些不是?

已婚男子出轨了比自己大17岁的情人,并且长达6年保持暧昧不正当的男女关系,前后8次瞒着妻子给情人转账共计20余万元。 原配知道丈夫出轨行为,将丈夫出轨的情人诉至法院,要求返回钱财。

俗话说亲兄弟明算账,当一个人结婚以后,除了生活状态的变化,还会涉及到「夫妻共同财产」的问题。如何区分哪些财产归属自己,哪些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对于结婚以后的夫妻来说是事关切身利益的一件事。……具体来说,关于夫妻共同财产这个问题,我们可以通过婚前财产归属本人不属夫妻共同财产、继承或者赠予的财产明确归属一方的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以及结婚以后的其他收入均可视作夫妻共同财产这三个方面。

1,结婚以前的财产归属本人所有,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丛「夫妻共同财产」这个称呼当中。我们就可以知道结婚以前的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事实上也确实如此。……结婚之前自己所拥有的财产就是归属自己所有的,即使自己结婚,这份归属也不会改变,这笔财产是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另一方没有拥有这份财产的资格。2,继承或者赠予的财产,如果明确归属一方,也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对于继承或者赠予的财产,如果没有明确的规定,那就应该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是,只要在继承或者赠予的过程中明确了这份财产归属一方,那么这份财产就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而是只归属被明确的那个人。……因此,只要在继承和赠与的时候明确了归属人,那么这份财产就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3,除了上述两种情况之外,结婚以后的收入均可视作夫妻共同财产。结婚以后,夫妻双方会有很多种类型的收入。比如工资收入、经营收入以及各种补贴等等……对于这些收入,我们可以简单地将其认作夫妻共同财产。……虽然这样理解比较简单,但却是非常有效的。……之所以这样说,是因为从实际情况来看,这些收入基本上都会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因此只要我们不做专业的理解,而是从一般意义上去进行理解的话,就完全可以将其认作是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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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3-01-22

 

一、共同财产,即法律上所认定的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所拥有的财产。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1)工资、奖金;
  

(2)生产、经营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
  

(4)因继承或赠予所得的财产,但遗嘱或赠予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除外;
  

(5)其他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共同财产包括夫妻双方或者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劳动收入和其他合法收入、受赠的财产、继承的财产等。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民事政策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中第二部分的规定,夫妻共同财产还包括:
  

(1)婚前财产与婚后财产无法查清的,或者属婚前个人财产,但已结婚多年,由双方长期共同使用、经营、管理的,均可视为夫妻共同财产;
  

(2)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复员、转业军人所得的复员费、转业费,离婚时,如夫妻共同生活的时间较长,可按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3)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从事多种经营和承包责任田的当年收益以及当年无收益的养殖、种殖专业投入的资金;
  

(4)结婚登记后,一方或双方父母赠给的金银、珠宝以及其他财产。
 

 

二、婚后财产是指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任何一方所得的各种财产。婚后财产并不完全等同于夫妻共同财产。《新婚姻法》司法解释(三)规定,一方父母为自己子女买的房子,属于该子女的个人财产,不属夫妻共同财产。
  

下面情形属于个人财产:
  

第一:《婚姻法》第十八条有下列情形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明确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第二:《婚姻法》解释二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个人的赠与,为个人财产
  

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且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为一方的个人财产
  

第三:《婚姻法》解释三第七条的规定: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第2个回答  2023-01-22

说到结婚,无论是结婚之前,还是结婚之后,婚前个人财产和婚后共同财产还是要弄明白,降低因为财产互撕的可能性...…哪些是夫妻共同财产?哪些不是?看完下文就心中有数了。
  1、住房公积金
  关键在于婚前还是婚后
  每月拿到的住房公积金,积累几年也是一笔不小的钱。在离婚案件中具体处理住房补贴和住房公积金问题时,关键在于婚前还是婚后。离婚时分割的只是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住房补贴和住房公积金。
  也就是说,要计算出两个人婚姻关系中的住房公积金及住房补贴的总额,再进行分割。如果住房公积金因某些原因无法提取,可以由一方根据其拥有的公积金及住房补贴的差额来给对方补偿。
  2、保险
  根据保险的种类,情况不同!
  保险业内给客户介绍的保险各项好处时,总会伴随着一句“保险属于您的个人财产,如将来发生经济纠纷,您的先生/太太无权拿走您的保单强行取走保险金,就算是离婚,这笔钱也还是您的”。
  那保险到底算不算夫妻共同财产?
  由于我国法律对于当事人自行出资购买的商业保险所产生的保险利益却并未涉及,所以一般情况下要具体情况具体看。
  比如,具有理财性质的分红型保险和养老保险,该类保险在购买时,一般都是以夫妻一方名义作为被保险人或受益人,之后也以夫妻共同财产定期缴纳保费,目的则是为了将家庭财产达到增值保值的效果。如果认定为个人财产,对另一方来说是相当不公平的。在司法实践中,一般将该类保险的保单现金价值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再比如,人身险(含意外、健康等险种)以共同财产所缴纳的个人保险费,这是较有争议的一点。有案例显示,某男士因患病获得了公司为其投保的人身意外综合险赔付的保险金,在离婚时被判为了个人财产。
  所以,保险财产分割的关键点主要和婚前婚后投保,是否是共同财产投保,保险的险种等各个因素有关。具体分割一般要看具体情况。
  3、房产
  婚后父母出资也未必是共同财产!
  房产基本是财产分配的大头。婚前个人购买的房产当然是归属于个人的。但一般情况下,现在很多年轻人买房,是由父母出资一起帮忙买的,这种情况该如何分配呢?具体情况要具体分析。
  1.父母出全资未登记
  如果一方父母出资发生在其子女结婚前,则该出资资金应根据条例规定认定为对其子女一方的赠与。受赠一方子女可以获得该债权转化物——不动产的所有权。
  如果一方父母出资发生在其子女结婚后,则根据条例规定将该出资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除非有证据证明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子女。相应的,子女双方以该共同受赠的出资购买的不动产,是婚后夫妻共同财产购买的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2.父母出全资已登记
  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其子女购买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其子女名下,视为只对自己其子女一方的赠与。
  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3.父母部分出资(往往是首付款)
  以父母自己名义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并将不动产所有权过户到子女一方名下的情形。
  如果该不动产过户发生在子女结婚之前,显然,该房子所有权应属于子女婚前财产。
  如果该不动产过户发生在子女结婚后且该不动产登记在出资父母一方的子女名下,则仍可适用本条例,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如果该不动产过户发生在子女结婚后且该不动产登记在夫妻中非子女一方名下或夫妻双方名下,用夫妻共同财产偿还该不动产的贷款,则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双方共同财产。
  4、承租权、转租权
  算是共同财产!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取得的铺位承租权、转租权,因夫妻一方的铺位承租权、转租权具有财产权的性质,可带来财产性的收益,根据租赁关系的法律特征,应认定为夫妻一方或双方的其他共同所有财产的其他形式,也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在审判时,可从有利生产、方便生活、方便管理的原则进行处理。
  5、夫妻公司
  收益是共同财产,股权靠商量!
  离婚案件中如何处理“夫妻公司”及夫妻对公司享有的股权,工商登记中载明的夫妻投资比例并不绝对等同于夫妻之间的财产约定,如果有证据证明工商登记所载明的事项只是设立公司时形式上的需要,则应按夫妻双方真实的意思表示去处理。
  在离婚案件中处理有关“夫妻公司”问题时,既要以《婚姻法》为依据,又要兼顾《公司法》中的规定。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无论是用一方婚前的个人财产还是用夫妻共同财产投资设立“夫妻公司”,公司经营所产生的收益均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第3个回答  2023-01-22

一、婚后如何区分夫妻个人财产
夫妻个人财产,是指夫妻婚前个人财产或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具有较强的个人专属性或他人不能使用的财产。离婚时,夫妻个人财产归夫妻各自所有。

下列财产应属于夫妻个人财产:


(1)任何一方婚前个人所有的财产和已取得的财产权利,包括婚前个人劳动所得、受赠、继承或受遗赠的财产以及其他合法收入,及其为婚姻而购置的财产。婚后夫或妻已具有专属性的日常用品,如衣物等。


(2)婚后夫妻一方从事职业、业余爱好等专用财产,如书籍、工具等。


(3)婚后夫妻一方具有人身性质的补助金、福利财产、人身保险费、伤残补偿费、人身伤害赔偿金等。如复员、转业军人所得的复员、转业费和复员军人从部队带回的医药补助费和回乡生产补助费,婚后一方在社会贡献中所得的荣誉奖品、奖金等。


(4)婚后夫妻一方通过继承、接受赠与、遗赠所取得的财产或财产权利。

二、个人财产会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吗
夫妻共同生活多少年后婚前财产也不能转为共同财产,仍属于个人财产。
在1993年最高法公布的《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6条规定,一方婚前个人所有的财产,婚后由双方共同使用、经营、管理的,房屋和其他价值较大的生产资料经过8年,贵重的生活资料经过4年,可视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在2001年颁布实施的《婚姻法司法解释(一)》第19条规定,夫妻一方的所有的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当旧的司法解释与新的司法解释有冲突时,旧的司法解释的相关规定就自然失效了,而应以新的司法解释规定为准。

综上所述,一方婚前的个人财产,不管夫妻双方在一起生活了多少年,也依然是个人财产,不会变成夫妻共同财产。
根据男女领取结婚证的时间点来划分,可以将夫妻财产分割为共同财产与个人财产。也就是说,在多数情况下夫妻结婚之后一方取得的财产往往都是按照共同财产对待处理。不过若是一方的特有财产,若上文中提到的几种财产,虽然是在结婚之后取得,但也不得算是夫妻共同财产。

第4个回答  2023-01-22

结婚,不只是身份关系的变化,财产也伴随着双方身份关系结合而产生转变。

那么,结婚后,哪些财产属于夫妻双方共同拥有,哪些是只属于一方所有的财产?在这里,我们根据法律规定,为大家梳理如下:

一、这9类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一般情况下,只要是在夫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如下9类财产,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1. 工资、奖金及劳务报酬收入;

2. 通过生产、经营、投资取得的收益;

3. 获得的知识产权收益,比如稿费收入、专利转让费等;

4. 继承或者接受他人赠与的财产,除非遗嘱或赠与合同明确财产仅归一方;

5. 婚内一方以个人财产进行投资取得的收益,比如购买股票、基金等;

6. 婚内夫妻实际取得或者应当获得的住房补贴;

7. 婚内夫妻实际取得或者应当获得的住房公积金;

8. 婚内夫妻实际取得或应当取得的基本养老金;

9. 婚内夫妻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破产安置补偿费。

就以属于夫妻共同拥有的9类财产,双方在婚姻期间享有平等的处理权,并可在离婚时请求予以分割。

二、属于夫妻一方个人所有的5类财产

在《守护婚内财产,你更需要一份婚内财产协议》一文中,和大家讲过夫妻双方可签订婚内财产协议,对婚前和婚内作出处分,约定婚前和婚内所取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对夫妻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如未对婚前和婚内财产作出约定,下列这5类财产一般认定只属于夫妻一方个人所有:

1. 一方个人结婚前取得的财产;

2. 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费用,比如遭遇交通事故获得的赔偿费;

3. 其他方在遗嘱或赠与合同中明确只归夫妻一方的财产;

4. 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如个人的衣物、化妆品等;

5. 作为军人所获得的伤亡保险金、伤残补助金、医药生活补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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