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位尺寸不够找什么部门投诉

如题所述

车位尺寸不够首先可以与开发商或者物业协商,如果协商不成,采用法律途径来维权是最为稳妥的方式,可以找当地人社局,投诉电话12333。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卫生行政部门、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和财政部门、审计机关对属于本部门、本机构职责范围的举报、投诉,应当依法处理;对不属于本部门、本机构职责范围的,应当书面通知并移交有权处理的部门、机构处理。有权处理的部门、机构应当及时处理,不得推诿。
还可通过以下方法:
1、成立业主委员会,罢免物业公司。如果小区车主和物业协商无果,那么小区业主可以成立业主委员会,只要超过20%的业主都支持更换物业,那么委员会作出的决策才有法律效应。
2.向城管局物业科投诉。如果情况属实,那么城管局物业科会与物业公司进行协商解决问题,不过这个方法不如业主委员会有效,很有可能治标不治本。
3.可以向当地物业管理部门投诉;拨打12345市民热线或12315消费者投诉电话。
除此之外,还有以下渠道
1、小区内的停车位是属于物业管理部门管理的,可以第一时间通知物业部门,让相关人员过来处理。
2、可以找小区内的居委会来投诉这件事情,让居委会管理人员来出面解决。
3、可以找小区业主委员会投诉。
4、可以直接拨打交通管理部门的电话。
5、属于物业管理不到位造成的,可以向消费者协会投诉物业部门。
小区配套停车位标准
1、按照国家的规定,小区车位的配比标准一般来说按照1:0.4到1:0.8之间。这个范围之内是合理的,如果太低了,就会造成业主停车难的问题。
2、所谓的车位配比,就是根据小区住宅的总套数与小区布置的车位一个比例,有的小区会按照1:1,最少的小区3户就要提供一个车位。如果是市中心的住宅小区,车位比一般要按照1:0.8来配置。
法律依据
《物业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 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提供相应的服务。物业服务企业未能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导致业主人身、财产安全受到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民法典》第二百七十四条建筑区划内的道路,属于业主共有,但属于城镇公共道路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绿地,属于业主共有,但属于城镇公共绿地或者明示属于个人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其他公共场所、公用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属于业主共有。该条明确规定了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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