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较新中国中国人民代表大会与雅典公民大会的异同

如题所述

一、 雅典政制中的公民大会

公元前六世纪以后,贵族和平民的矛盾逐渐激化,为了缓和矛盾,稳定政局,统治者不得不进行改革。梭伦、克利斯提尼和伯里克利的三次改革一步步瓦解了氏族制度,客观上削弱了贵族势力,促成了平民力量的壮大,使得雅典的民主制得以最终确立和完善。

在梭伦时期,公民大会有一定的财产资格限制。当时雅典是由任期一年的执政官统治的,公民大会选举产生执政官,但必须在贵族家庭中选举。贵族后裔的统治地位不但是靠他们的财产,而且是靠他们的政治特权。最高职位和政治领导权的获得,是靠世袭的贵族特权。这时候的议事会,和罗马的元老院相似。梭伦的新宪法规定,一切成年的雅典公民,即使是最贫穷的“忒提斯”[3],都有参加公民大会的权利,公民大会选出所有的官员。虽然改革后仍然只有上层的公民才有可能被选任国家的职务,但公民大会由于囊括了所有的成年公民,并且选举所有的官员,已经变得足够重要,需要推选一个“四百人议事会”来为它作事务性的准备工作。梭伦还创立了“陪审法庭”作为雅典最高司法机关。

雅典之前选举执政官,是把城邦划分为“部落”或家族集团,导致的结果是任何集团的公认领导人必定当选。选出来的官员必然会以本集团的利益为最高追求,这对城邦的安全和利益都不利。梭伦的改革并没有触及这点,这个任务是由克利斯提尼完成的。他创造了十个地区性的部落来取代原来的氏族部落,并且通过缜密精致的设计改变了执政官的效忠对象:从对家庭和部落效忠改变为对城邦效忠。另外,克利斯提尼还把许多外邦人和解放农奴也列入公民范围内,壮大了公民大会的组成力量。议事会也由原来的“四百人议事会”改变为“五百人议事会”,并且每个公民都可能通过抽签成为议事会成员。克利斯提尼的新宪法,极大的消弱了元老会的权力,公民大会成为唯一与最终的立法机构,执政官对它负责,或者对它的陪审团负责。亚理士多德说:“自从克利斯提尼之后,雅典国家便成为比以前,譬如梭伦时代,显然更民主的国家了。”[4]

伯里克利当权的时代被成为雅典历史上的“黄金时代”。元老院权力基本被剥夺完毕,监察权转移到了公民大会上,其它权力转交给议事会、陪审法院等机关,元老院仅保留审判凶杀防火案和监督宗教议事的权力,这使得元老院在雅典的政治体系不能再发挥什么作用,另一方面也使民主的决策程序简单化,平民的权力不受限制[5]。委任和监督官吏的权力转到公民大会上,曾经权倾一时的执政官丧失了重要性;抽签选举执政官又使得政治民主化向前进了一大步。伯里克利时代,公民大会成为定期举行的最高政治机关,大会解决一切重大事件、战争与媾和的问题、城邦粮食供应问题等。雅典公民满二十岁,不分财产或任何别种资格,再公民大会中都有选举权。

经过这三次改革,公民大会集最高权力机关、最高政治机关于一身,并以特定方式控制着司法。它的500人议事会,不是选举而是抽签形成,议事会选举存在的纯粹偶然性使得它不可能成为一个紧密的团体反过来控制公民大会。公民大会在雅典政制中占有如此重要的地位,在接下来的第二部分里,笔者将进一步探讨公民大会对雅典民主政治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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