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到法院传票以后,还可以转移资产吗

如题所述

可以,法律不禁止。

事实上,法律也规定了,原告可以在起诉前,或诉讼中,对被告的财产提出财产保全的申请,原告有这个法定的权利,但原告不及时行使的,只能是原告的过失。

法律同时也规定,涉嫌恶意转移财产的,原告可以申请予以撤销。

法条链接:《合同法》

1、第七十四条 因债务人放弃其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并且受让人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撤销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

2、第七十五条 撤销权自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自债务人的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该撤销权消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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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8-02-22
法律没有规定不可以啊,只有是在判决生效后转移财产才能认定为拒执罪,尤其是在执行案件受理以后
第2个回答  2018-02-22
公告送达也算收到传票,不妨碍财产处罚。本回答被网友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