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证和土地证都是我的名字,兄弟要来争房产有依据么?

结婚后和母亲住在一个院子里,我自己是一个两室一厅的房子,母亲是一个一室一厅的房子。后来因为老屋拆迁,单位可以还建两套住房。因为母亲强烈要求,单位最终分了一套住房。这套住房的房屋面积比两套加起来小,但是比我之前的两室一厅大。
还建后房屋的两个房产证变为一个房产证,上面是我的名字。土地证也是我的名字。按照母亲的说法是,我和丈夫照顾她终老之后房屋赠与我们。兄弟也是公开表示放弃房产,所以并未尽赡养老人的义务。但是11年7月母亲病重,兄弟食言,向母亲所要房产。请问我该怎么做?
谢谢您的解答,我在问题补充中说道了房产证的问题。我们是两个房产证合为一个房产证,当时是母亲去办理的。房产证上是写的我的名字。我想请问一下这个房屋的所属权到底在谁?母亲当时并未办理过户手续,但是房产证是她去办理并签字的,这能否算作是一种赠与行为? 现在母亲不愿意面对兄弟,因为她还是认为我们尽了赡养的义务而兄弟没有。我们不主张让老人现在立遗嘱,因为会影响到兄弟和母亲的关系

没有依据的,因为房产证和土地证是谁的,那么房屋产权就是谁的。
房产证:
房产证(PremisesPermit)购房者通过交易,取得房屋的合法所有权,可依法对所购房屋行使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的证件。
《房屋所有权证》,是国家依法保护房屋所有权的合法凭证。国家实行房屋所有权登记发证制度,各地必须使用建设部统一制作的房屋权属证书,其他部门和单位制作的类似证书均无效,不受国家法律保护。
房屋所有者凭证管理和使用自己的房屋。房产证包括房屋所有权证和房屋共有权证,在通常意义上,房产证是房屋所有权证的简称,是由不动产登记机关发放的证明房屋所有权归属的书面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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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6-02-09
你的母亲只是病危,尚在,如果思维还行,你可以立马请一位律师同时邀上你的兄弟当面立下遗嘱。
如果没尽赡养老人的义务,兄弟可以少得或不得继承房产是有法可依的!
当然,如果为此上法庭,得到的是部分房产,绝对的失去了亲情,不可取!建议先与你的丈夫沟通得到理解后,和兄弟坐下议议,相互间让步,亲情还在比什么都好! 你说呢?但愿一切安好!!追问

谢谢您的解答,我在问题补充中说道了房产证的问题。我们是两个房产证合为一个房产证,当时是母亲去办理的。房产证上是写的我的名字。我想请问一下这个房屋的所属权到底在谁?母亲当时并未办理过户手续,但是房产证是她去办理并签字的,这能否算作是一种赠与行为? 现在母亲不愿意面对兄弟,因为她还是认为我们尽了赡养的义务而兄弟没有。我们不主张让老人现在立遗嘱,因为会影响到兄弟和母亲的关系

追答

“房产证是她去办理并签字的,这能否算作是一种赠与行为?”我认为完全是赠与,且在法定的程序过程自行完成。
“不主张让老人立遗嘱”,你想过没有,一旦老人百年之后,你与兄弟的亲情关系难已维持。实在不妥!
既然如此,还是建议你请律师作一个《房产登记询问笔录》(记得公证呵!!!)。这样一来,既不涉及遗嘱伤及你的兄弟,又不失日后房产争议时作为法律依据。《笔录》的形成可以避免你恶意侵占或因胁迫操纵,而体现是老人的自愿,就是将来有争议且你又能让步,那么兄弟的反省会让他痛苦一辈子。你却仍然拥有一切! ------不知你满意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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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2012-02-11
去咨询一下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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