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新带老削减量怎么算

如题所述

例如:某企业进行技术改造,现有SO2排放量是100t/a(未加脱硫设施),通过技改后,SO2产生量为120t/a,安装了脱硫设施SO2最终排放量为40t/a,请问:‘以新带老’排放量为多少?
1."以新带老”的原则是对改扩建项目而言,就是以新上项目管理带动原有污染的治理. 2."以新带老削减量", 是针对原有排放量而言,指经“以新带老’给原有污染源上处理设施后,原有污染物减少的量。 不需要象你算的那么复杂:处理效率:(120-40)/120=67% 技改后上措施使原污染物削减量为:原有产生量*脱硫率=100*67%=67 以新带老削减量为67 把三本帐算好,这些数据就很清楚了。
如上所言,我个人总结“以新带老”削减量计算方法大致如下(前提是技改、改扩建项目计算方法相同),欢迎大家讨论补充:
1、对于现有技改、改扩建项目(包括原有项目停产改造和扩大生产规模),技改、改扩建部分污染物排放量=0的情况,总排放量=0,即“以新带老”削减量=原有项目排放量+技改/改扩建项目排放量-总排放量=原有项目排放量;
2、对于现有技改、改扩建项目(包括原有项目停产改造和扩大生产规模),技改、改扩建项目污染物排放量≠0的情况,则“以新带老”削减量=原有项目污染物排放量×现有污染物处理效率,总排放量=原有项目排放量+技改/改扩建部分排放量-“以新带老”削减量。
针对以上两条,我个人还存在一些不明之处:
1、技改、改扩建项目污染物排放量是否在数值上一定等于总排放量?
2、技改、改扩建项目污染物排放量是否存在重复计算原有项目污染物排放量的嫌疑?还是应该更正为技改、改扩建部分排放量?
3、固废“三本帐”核算是增减量变化一项是应该用总排放量-原有项目污染物排放量,还是用现有项目处置量-原有项目处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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