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浪入狱记:儿子被杀反遭对方辱骂,一怒向对方女儿泼硫酸,后来怎样了?

如题所述

2005年4月,韩浪经历了人生最灰暗的时刻,6岁的儿子亮亮的尸体,在井中被发现,杀人凶手系同村未成年人强强。

2006年,法院判决强强父母向韩浪赔偿共计15万元的赔偿金,但是这样寻常的诉求强强父母却不配合理赔,被亲情冲昏头脑的韩浪在公交车上将蓄谋好的浓硫磺泼向张家的女儿萌萌。

2006年冬天,公交车上一位抱着瓷瓶的中年女性和一位年轻女孩并排而坐。车停靠站,妇女突然打开瓷瓶,把瓶内液体向女孩的脸部泼去,女孩被烫得尖叫痛哭,面部和脖子马上变红,保安问这位妇女泼的是什么,韩浪回答说是硫酸,乘客立即拨打110并将女孩送到医院。

经过医生的及时救治,萌萌的烧伤面积控制在了15%左右,以头部、上肢、左胸、大腿等部位最为严重,面部几近被毁,属于重度烧伤。

看到女儿的容颜被毁,强强父母对韩浪的恶意报复提起诉讼,希望通过法律途径为女儿讨回公道。

2007年8月,法院公布了判处结果:因严重危害社会公共安全,韩浪被判处有期徒刑13年,并向萌萌赔偿毁容费用共计36万元。

面对法院判决萌萌父母法庭中撒泼斥责韩浪的所作所为,韩浪反讥:“明明是你儿子杀了我儿子,15万你们都不赔偿,就不要怪我去害你女儿!”

韩浪的儿子亮亮系与大自己15岁的前夫所生,因为婚姻生活不够美满,2001年韩浪离婚独自带孩子到北京以打工为生,直到在北京房山的一个村子里遇到好人李大君,婚后二人生活美满,李大君虽有残疾但对母子疼爱有加。

2005年4月24日,韩浪发现儿子不在家,焦急万分,全村找了一圈也不见孩子踪影,第二天等来的竟是噩耗,同村的一个孩子告知她村里的水井有具童尸,等她到现场,发现正是自己的儿子。

原来儿子亮亮和同村张家儿子强强发生打闹,强强掐住儿子的脖子导致亮亮窒息,强强以为亮亮死了于是为了掩藏过失,将亮亮顺势推进井里。

儿子的死已经让韩浪悲痛欲绝,张家的无赖表现更让韩浪在心中无法接受。用张家的话说,自己的儿子因为这个事情前程也毁了,还得坐3年牢,我们找谁说理去?

除了拒不赔偿,张家还到处造谣韩浪,跟她的北京再婚丈夫说:孩子不是他亲生的,自己不必过度给没有血缘关系的人四处奔波。

在法庭上,张家爸爸张平均质问韩浪,有没有对自己的所作所为后悔,韩浪站在死去儿子的的角度给出了坚决的回答:如果法官问我,我会说后悔,你问我我的回答是不后悔。我的儿子回不来了,你们一点不觉得惭愧,我也要让你们尝尝心痛的滋味。

在法院的争吵声中,可以知道张家确实未思考儿子所犯罪行对受害人母亲造成的精神损害,正如韩浪指责张家父母说的话那样:事情发展到现在跟你们有很大关系,孩子死我认,但是你们到处说儿子三年后就出来了,犯了罪还这样嚣张属于头一份,我忍不了。

事后,韩浪在狱中表示会努力赚钱赔偿萌萌和无辜的受害乘客。由于作案时韩浪正处于怀孕期间,为了弥补自己的过错,韩浪打掉了孩子入狱服刑,忏悔自己因为冲动对他人造成的伤害。

子女教育和家庭关怀,是父母向孩子输出价值观的重要途径,反之,错误的价值观则会影响孩子一生的走向,甚至会引起未成年人犯罪。

作为父母,应该加强对子女有关生命之重的教育,张家父母的所作所为很值得当代年轻父母思考,韩浪最终为自己的过失承担了应有的法律责任,但是也向我们揭示了有的父母蛮横不讲理,和这样的孩子、父母,一定要保持远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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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1-03-06
女孩的父母对韩浪提起诉讼,经过审理之后,法院以严重危害社会公共安全罪判处韩浪有期徒刑13年,并向受害者萌萌赔偿36万元。
第2个回答  2021-03-05
我觉得双方的行为都是比较极端的,她大可以通过法律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而不应该私自处罚。
第3个回答  2021-03-04
后来凶手受到法律的严惩,造成社会动荡,造成社会不良的影响非常令人不齿,所以一定要严惩凶手,还社会一个安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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