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劳动法,提出辞职后是否可以马上结工资走人?公司并不是按照劳动法给的待遇。

我是2011年10月进到现在这家工厂上班,目前已经跟上司提出辞职,我想尽快把剩余工资结清,然后离开这里。
说白了,这家公司不厚道,员工每月休息两天,平常有事加班也没加班费,没社保没福利,请问一下懂劳动法的朋友,我是否可以以公司的待遇不合法为由,来达到我的要求--提出辞职后马上结工资走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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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望能得到好心网友的热心回答和帮助,谢谢!

劳动者按规定提出辞职,不会影响结清工资。但只是规定应同时结清,没有规定为当时结清,只要用人单位在三天之内结清劳动者工资就是合法的。

劳动者在试用期提前三天通知用人单位就可以解除劳动关系。 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提出辞职马上走人的情况只有如下: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否则的话,只能是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 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劳动者按此规定辞职是合法的,并不需要用人单位批准,时间一到可以离职,用人单位应在十五日内结清工资并办结离职手续。  

如用人单位因此扣发工资,劳动者可向劳动仲裁委申请仲裁(不收费),可以再要回工资。

扩展资料:

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劳动者可以主张用人单位支付双倍工资。  

如用人单位用工不满一个月,劳动者辞职,应按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按此规定辞职,用人单位应当在十五日之内结清工资和办理离职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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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2-02-08

你可以先和工厂协商辞职,以其他理由如家里有事等看是否能马上结工资走人。不可以笼统的以公司待遇不合法为由,提出辞职后马上结工资走人。

提出辞职马上走人的情况只有如下: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否则的话,只能是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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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推荐于2017-09-22
首先要确定公司有否和你签订劳动合同。有签订的,你可以依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与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公司作出经济补偿。如没签订劳动合同,双方可随时解除劳动关系。
要是你的要求是马上离职的话,可以和公司协商,要求结清工资离开。如果公司不同意的话,你有两个途径申诉:1、到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要求介入进行调解解决;2、可以直接到当地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和公司解除劳动关系并支付工资报酬(也可同时提出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补偿)。选择2的话,你要有心理准备,时间会拖得比较长。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3个回答  2012-02-10
第一,离开公司一般都是在正常开工资的日子把最后你上的那几天的工资结清的,也就是在你离开公司的当场是不会拿到钱。第二,公司是违反了劳动法的。加班是需要支付劳动者加班费的,更不能找借口不给你上社会保险,你可以去劳动仲裁机构告发你们公司的。当然最好是跟你的领导或人事什么的好好协商,因为整个仲裁的过程比较繁琐跟漫长,你不也就是想辞职走人吗,那就现在提出离职,一个月后差不多也就可以走人了,相信公司也不会难为你的。如果公司还说拖欠你的工资,那样你就用法律来保护自身的利益。
第4个回答  2012-02-09
你的要求是合理的。如果公司不同意你立刻离职,你可以去仲裁部门。但是否可以立即拿到工资,要看企业的具体操作了。一般企业每月都有固定的发薪日,你离职的时候可以结算,但不一定马上能拿到,通常要到固定发薪日才会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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