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原告我想找我的朋友和我一起出庭并且做我的代理人,请问可以么?如果可以的话需要什么手续么

如题所述

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八条第二款的规定,可以被委托为诉讼代理人的包括: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当事人的近亲属或者工作人员,以及当事人所在社区、单位以及有关社会团体推荐的公民。
2. 如果你的朋友符合上述条件之一,他可以作为你的诉讼代理人。若不符合这些条件,则不能担任你的代理人。
3. 如果你的朋友是律师或者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他可以去律师事务所办理相关手续,并将材料提交到法院。
4. 如果你的朋友是当事人的近亲属、工作人员,或者由社区、单位及社会团体推荐,需要提交推荐信以及你的授权委托书到法院。
陶虹律师,海南惠海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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