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门讨债这5种方式违法

如题所述

违法催收的包括对自己及身边的人骚扰,影响日常生活,未经债务人同意,非法侵入债务人住宅,使用非法手段胁迫债务人的等

上门催收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上门催收违法行为如下:
1、未经同意强行进入借款人家里;
2、堵住借款人出入家门;
3、上门吵闹辱骂借款人及家人;
4、强行进屋拿走财物抵债;
5、上门威胁并使用暴力催收。
催收则是对企业坏账或个人欠款进行补救的民事行为。催收的双方为债权方和债务方。如果债务方无力或无心偿还债务,催收方通过一些民事方法对其施加压力,促使其履行债务。
催收的目标是“坏账”,企业或个人无法收回坏账或欠款时,就催生了催收这个行业。

哪些行为构成催收非法债务罪?
(一)行为人主观上是为了催收非法债务。
行为人主观上是故意,目的是催收非法债务。催收非法债务是目的犯,这是与寻衅滋事罪、非法拘禁罪等罪名的区别。如果是基于逞强好胜、好勇斗狠、低级趣味等寻衅滋事罪的动机,同时兼有催收非法债务的行为,则与寻衅滋事竞合,应当认定为寻衅滋事罪。如果是合法债务,则不构成本罪。
(二)客观上实施了暴力或软暴力行为。
《刑法》法条规定了三类催收非法债务的方式,即:暴力、胁迫;限制他人人身自由或者侵入他人住宅;恐吓、跟踪、骚扰他人。《刑法》法条把催收非法债务行为列举了三项,并没有规定“等”字,一是限制了催收非法债务的方式,不包括合法的方式和其他不具有人身、财产威胁的方式,比如起诉、报案等。二是在认定情节的程度上有所区别。从情节上分析,三类催收方式行为社会危害性逐步降低,故从行为量化分析,入罪考量因素适当增加。
(三)催收的必须是非法债务。
非法债务是指不受法律保护的债务,不仅指金钱之债,也包括其他财产等民法意义的物、行为、智力成果等,其对象本身可能是合法的,如金钱、财物,也可能对象本身是非法的,如违禁物品。
催收的债务,法律条文中表述的是以高利放贷行为为典型产生的非法债务。但是,在实际生活中,不仅仅是高利放贷产生的债务,只要是违法违规产生的债务,均属于非法债务。常见的有因吸毒、赌博、嫖娼、强迫等违法行为欠下的债务,这些债务违反了相关法规和公序良俗,属于非法债务,是催收非法债务罪的行为对象。
(四)催收行为必须要达到“情节严重”的程度。
欠非法债务未还的现象比较普遍,尤其是赌博、高利放贷行为比较多。对于一些情节显著轻微,对危害性较小的催收行为,一般不认定为犯罪,即便行为人的行为完全符合该罪的行为特征,但如果没有达到“情节严重”的标准,也不构成此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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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四十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并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并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一)组织、胁迫、诱骗不满16周岁的人或者残疾人进行恐怖、残忍表演的;
(二)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强迫他人劳动的;
(三)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非法侵入他人住宅或者非法搜查他人身体的。
第四十二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一)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
(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三)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
(四)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五)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
(六)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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