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不服一审理判决书,上诉中级人民法院,判决是重新审理,什么时间开始重新审

被告不服一审理判决书,上诉中级人民法院,判决是重新审理,什么时间开始重新审

根据诉讼法的规定三个月以内要有审理结果,重大疑难案件六个月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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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6-10-10
1、一般在卷宗从中院移送到一审法院后,就会立即立案,进入审理程序。当然,如果二审法院没有讲裁定书向双方当事人送达,而是委托一审法院送达的,必须在裁定书向双方当事人送达后才能立案,才能进入重新审理的程序。
2、中院发回重审的案件,必须重新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必须适用普通程序审理,即6个月的审理期限。
3、《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条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上诉案件,经过审理,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
(三)原判决认定基本事实不清的,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或者查清事实后改判;
(四)原判决遗漏当事人或者违法缺席判决等严重违反法定程序的,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
原审人民法院对发回重审的案件作出判决后,当事人提起上诉的,第二审人民法院不得再次发回重审。
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三百二十五条 下列情形,可以认定为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的严重违反法定程序:
  (一)审判组织的组成不合法的;
  (二)应当回避的审判人员未回避的;
  (三)无诉讼行为能力人未经法定代理人代为诉讼的;
  (四)违法剥夺当事人辩论权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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