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需钱用,日前和一个人借钱,约借100还200,因我有信用,所以此人欲借。
旁众人看此情,欲赚钱,纷纷借钱,当场数来有4千之多,众信任我,感动且不说。
单此事来讲,当时想到这仅属于借款,(借钱之事没有涉及借条的事宜)
但这是否属于非法集资呢,(依我本人之名声,无诈骗之嫌。)众人之间并不是朋友关系,且利息高于银行利率,请业内人事解答,谢谢。
此事只能等法律明白之后再说。
宋聪聪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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