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的医保余额转到外地的流程如下:
1. 参保人员在新就业地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缴费后,向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提出书面申请;
2. 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审核申请,符合条件的发出同意接收函,并提供相关信息;
3. 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在接到同意接收函后,办理转移接续手续;
4. 新参保地经办机构在收到转移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资金后,办结有关手续,并通知申请人。
医保的转移与接续:
1、转移条件:需要满足的基本条件,如参保地与转入地之间的医保政策协调等;
2、所需材料:转移医保时需要准备的证明文件和申请表格;
3、申请流程:涉及到的步骤,包括但不限于向原参保地医保局申请、提交材料、审核等;
4、接续操作:在转入地完成的操作,如信息登记、资料审核、医保关系建立等;
5、注意事项:在转移过程中需要注意的政策限制、时间节点等。
综上所述,上海医保余额转移到外地需要参保人员在新地建立养老保险关系并缴费,向新地社保机构提出转移申请,经审核同意后,原地社保机构办理转移手续,新地社保机构收到资金和关系后完成相关手续并通知申请人。
【法律依据】:
根据人社部《流动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障关系转接接续暂行办法》
无具体条文内容
流动人员跨省就业时可以转移自己的医保关系,个人账户可以跟随转移划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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