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明确规定婚丧事宜严禁大操大办,对于规格、收礼金额都有明确标准,超过标准会进行处罚,你怎么看?

如题所述

婚丧嫁娶、迎来送往中的人情风俗承载着人们交流互动、情感沟通之功能,但是近几年,这种婚丧事宜慢慢变了味道,有媒体报道,一场婚礼动辄十几万甚至几十万,很多家庭为子女结婚花光积蓄,还要背上一大笔债务。群众也为份子钱困扰不堪。因此,政府明确对婚丧事宜大操大办说“不”,出台管理婚丧事宜的规定,这是一记狠刹大操大办歪风邪气的重拳。
第一,此规定给群众幸福感。婚丧嫁娶大操大办,成为群众的沉重负担,甚至使一些群众致贫或返贫,一夜跌到贫困线以下。频繁的人情礼、份子钱给很多人带来的压力和负担可想而知。严禁大操大办的规定给群众卸掉“枷锁”,还群众一份幸福感。
第二,此规定肃清不良风气。婚丧排场豪华奢侈攀比之风日盛,酒席越摆越多,档次越来越高,队伍越来越长,排场越来越大……而这,全是因为面子:丧事比“孝心”,婚事比“财力”,建房乔迁比“气派”,生日祝寿比“影响力”,升学、当兵比社会关系等等。这样的攀比行为严重影响社会风气,禁止大操大办的规定正是社会之所需、民心之所向。
但是我们也要看到,群众大力欢迎规定出台的背后,也不能忽视其存在的问题。
首先,婚丧嫁娶是群众生活中最为重要的几件事,人情往来也是多年沿革的传统,生硬的禁止超棒有可能会伤害群众的感情,甚至妨碍群众正当权利的行使。其次,规定中要求规格、金额的标准的灵活性存疑,每个家庭的条件不同,单一的标准规定可能有一刀切的嫌疑,不利于政策更好的实施落地。最后,仅仅通过一个规定是不能完全将婚丧嫁娶大操大办进行根除,此项规定只是一个开始,未来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第一,细化政策规定。对于政策中规定的标准可以按照地区、群众收入、群众身份的不同进行微调。发达地区可以适当放宽标准,对于低保户、党员干部这些人群则要更严格地要求,规范其行为。
第二,系统管理约束。在政府治安管理、行政处罚的硬性执法下,更多的是激发百姓自觉推进“软制度”建设,要建立群众自治组织,结合社区、村委职能,拟定群众自治公约和自治小组,为群众行为举止提供衡量的标准。
第三,加大宣传引导。对于大操大办的歪风邪气,根本的改善办法在于树立群众提倡节俭之风,反对陈规陋习的心态,通过媒体播放宣传片、基层干部入户宣传等方式,真正建立破除陈规陋习,遏制奢侈浪费、盲目攀比之风的社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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