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亲给儿子买了房并写了儿子的名字,但后来父亲犯经济罪,那儿子的房会没收吗?

房子是他爸爸违法赚的,可房子5,6年前就买了,那时还没被捕,这样房子也会被没收吗?谢谢!

主要是看父亲给儿子买房子的资金是否是属于犯罪所得或者收益,如果是的话,则极有可能被冻结该处房产,最后当法院一旦认定的话,则会拍卖等退还被害人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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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2-02-04
如果是违法犯罪所得财产购得房屋,很可能没收
第2个回答  2012-02-04
《城市房屋权属登记管理办法》第5条规定:“房屋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依法拥有房屋所有权并对房屋行使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权利的唯一合法凭证。依法登记的房屋权利受国家法律保护。”以未成年人名义购房且房产证上的名字是未成年人的,产权人只能是该未成年人。另一方面,父母将所购房屋,无偿登记给未成年子女,实际上属于父母对子女的财产赠与,且不动产经过办理登记即为实际交付履行,赠与关系成立。《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28条和第129条分别规定:“公民之间赠与关系的成立,以赠与物的交付为准。赠与房屋,如根据书面赠与合同办理了过户手续的,应当认定赠与关系成立”、“赠与人明确表示将赠与物赠给未成年人个人的,应当认定该赠与物为未成年人的个人财产。”基于该房屋产权属于小孩,因此, 在保证买房所用为合法收入的情况下是不会没收的。但是要是证明买房所用为犯罪所得则要没收。
第3个回答  2012-02-04
是会没收的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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