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注册注意什么?

如题所述

注册商标应严格按照商标注册证上核准注册的商标和核定使用的商品或服务使用:

1、商标注册人不得自行改文字、图形或者其组合,不得自行改变注册商标的注册人名义、地址或者其他注册事项。

2、商标注册人超过核定使用的商品或服务范围使用其注册商标,并标明注册标志的,是冒充注册商标的违法行为。

3、商标注册人不得自行转让注册商标。

4、商标注册人有使用注的义务。如果注册商标自核准之日起连续三年停止使用,该商标将可能被依法撤销。

5、商标注册人许可他人使用,必须签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许可人应当自许可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月内,将合同副本报送商标局办理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备案。

扩展资料

下列标志不得作为商标使用:

1、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名称、国旗、国徽、军旗、勋章相同或者近似的,以及同中央国家机关所在地特定地点的名称或者标志性建筑物的名称、图形相同的; [5] 

2、同外国的国家名称、国旗、国徽、军旗相同或者近似的,但该国政府同意的除外;

3、同政府间国际组织的名称、旗帜、徽记相同或者近似的,但经该组织同意或者不易误导公众的除外;

4、与表明实施控制、予以保证的官方标志、检验印记相同或者近似的,但经授权的除外;

5、同“红十字”、“红新月”的名称、标志相同或者近似的;

6、带有民族歧视性的;

7、夸大宣传并带有欺骗性的;

8、有害于社会主义道德风尚或者有其他不良影响的。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商标注册)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21-04-14

商标注册有很多方面需要注意,全面兼顾才能尽可能地确保商标注册成功:

1、申请前一定要查询商标

在提交申请材料之前最重要的就是进行商标名的检索,确定没有相同或近似的商标已经率先进行了注册。而且,商标是否构成近似需要专业的人员进行判断。名称的检索可以说是商标申请的前提。

2、商标注册申请一定要趁早

申请注册要趁早,一方面是因为商标的资源有限,早一天注册就能增加注册的成功几率,避免盲审的“撞车”现象。另一方面是,如果自己的商标已经在使用中却没有进行注册,就会有很大的安全隐患。

现实中,商标抢注的事件比比皆是,很多经营多年的老品牌的商标纠纷就是因此而起,可千万别在火了或者出名后再想起来注册商标,那时就早已被别人抢注了!

3、组合商标建议分开注册

我国规定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颜色组合、声音等要素均可作为商标申请注册,有的商标是单一要素,有的是组合申请。

一方面,商标局采取各构成要素单一审查的方式进行审查,所以将组合商标分开注册将会大大提高商标注册成功率;另一方面,组合商标分开注册使用起来很方便,在实际的产品中贴商标可以拆开来单独使用。

4、跨类别注册以保护商标

商标一共有45个类别,根据企业的性质和产品,涉及到的类别很多时候不是单一的。比如一家卖餐饮店铺,就会涉及到29类食品类,30类调味品、糕点类,35类广告推广,40类食品加工类,43类餐馆、饭店类等。

这样做的好处是:一方面,企业可以为未来的业务拓打下基础,只要是有相关性的都可以注册,等以后企业做大了,拓展市场,就可以直接使用了;另一方面,也可以防止他人在其中玩商标戏码,注册其他类别,来削弱商标的显著性。

5、重视商标的驳回复审

商标被驳回,并不意味着商标已经被判了“死刑”,还是有挽救的机会的。驳回复审讲究的是“对症下药”,当商标被驳回时,驳回原因就是良好的指示,可以做针对性的完善商标的不足之处,这也是一种机会!

第2个回答  2020-10-05
一、商标注册了不用,也能卖钱
商标核准注册后应尽快使用,并注意保留使用证据(留一些生产、加工、销售合同及照片之类的)。
《商标法》第49条规定,注册商标成功之后,企业没有正当理由连续三年不使用的,任何单位或者个人都有权向商标局申请撤销该注册商标。
二、使用商标,切勿自行更改太多
使用的商标标识要和当时申请核准时的注册商标标识一致,企业在使用过程中,只能按比例放大缩小,不可以自行改变商标的文字。
像把原本的商标繁体字改成简体字,是不被允许的。如果改变后的外观形象碰巧与他人注册商标近似的,还可能构成商标侵权。
三、公司改名了,一定要提前做商标变更
商标归属权如果发生变化,应及时到商标局办理相应的转让手续。比如有的公司注销了,那商标可就转不走了。
四、商标的许可使用要备案
商标拥有者可以通过签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许可他人使用自己注册的商标。被许可使用他人注册商标的,应督促商标拥有者及时到商标局办理商标许可备案手续,这是对自己使用商标许可的一层保护。
五、发现商标类似,尽早提出异议
为了防止自己商标的显著性被稀释,申请商标注册人不能光靠商标局的审查员。如果你的竞争对手,或你原来的合伙人去申请与你类似的商标,那你就应当及时提出异议申请。否则,他申请成功了,你的就难通过了。
商标公告以后,异议期只有短短三个月时间,在此期间,有任何异议都可以提出,否则过时不候。
六、扩大使用范围,应追加注册
商标注册申请必须根据相关的规定,按不同的类别分别提出申请,经核准后即以核定使用的商品或服务为准。注册商标需要在不同类的其他商品或服务上使用的,还必须另外提出注册申请。
七、第35类,注册就对了,绝不忽悠
如果企业在创业之初,不想在商标上投入太多钱,而忽略了第35类的注册,则在企业发展一段时间后,请一定要追加注册。
因为35类商标综合性比较强,像现在盛行的电商、网络销售、网络服务等等都在35类里,所以即使不使用也要注册,若有他人恶意抢注就不好办了。
八、商标续展宜早不宜迟
商标自核准注册日期起有效期10年,期满后应在前12个月或后6个月内向商标局申请商标续展,未续展的商标将被宣告无效。本回答被网友采纳详情
    官方电话
第3个回答  2020-08-04
一.要重视申请前的商标查询工作
商标查询是一项重要的工作,只有通过查询才能了解在先权利情况,减少申请驳回率。目前,我国已有注册商标逾一百万件,特别是服装、电子产品、食品等商品的注册商标数量巨大,因此极易造成在相同或类似的商品上申请注册相同或近似的商标。但是有些企业对商标查询工作不重视,认为商标是自己独创的,不会与他人的商标相同或近似,结果申请被驳回,既多花了钱,又耽误了时间,甚至影响了生产。  
还有一点必须说明,商标查询后并不等于百分之百能获准注册,因为目前只开展文字商标查询业务,查询的结果只是四个月前文字商标资料的反映,四个月内的在先权利情况不能掌握。另外,我国幅员辽阔,全国不同地区的申请人同一天在同一类别上申请相同或近似的商标的可能性极大。因此,商标查询结果仅供参考,不具法律效力。 

二.要提高自我保护意识  
企业的商标自我保护意识体现在商标注册和使用管理两个方面,这里只谈注册方面应具备的保护意识。  
1.要及时申请注册
《商标法》第十八条规定申请在先原则。然而,有些企业缺,乏商标注册意识,结果导致自己独创并使用多年的商标被他人抢注,造成经济损失。   
2.要设计好商标  
(1)商标要具有显著性:商标越是与众不同,就越能给消费者留下深刻的印象。如一个简单的几何图形或者一个过于复杂的图形构成的商标,不能产生感观印象;又如仅以一个或两个普通字体的字母构成的商标,因字母的数目有限,不宜被一家独占;再如普通称谓等等,这些均缺乏显著性,不具有商标的识别作用。  
(2)商标设计要符合法律要求:不能使用《商标法》第八条规定的禁用文字和图形。  
(3)商标设计要改变偏重写实的倾向,提倡多使用无特定含义、有独创性的文字或图形作商标。如“浪奇”、“COLGATE”等,这些商标具有独创性、显著性,易于获准注册。 
(4)商标设计要考虑到不同国家、地区、民族的风俗习惯,符合消费者的心理,杜绝不良文化影响的产生。 
(5)商标设计要有艺术性。设计的商标要易读、易看、易记、简单明确,给人以美感。 

3.要慎重、适度使用和宣传注册申请中的商标  
商标注册申请不等于商标专用权的确定。因此,对申请中的商标的使用和宣传宜慎重适度。其外包装物品不要印制太多,广告费投入也不要过大,以免因确权遇到问题造成经济损失。 

4.要科学地申报商标和填写商品名称  
申报组合商标还是单一商标,这要根据商标使用在何种商品上来定。如商标使用在一个大件商品上,一个组合商标未免不可;如商标使用在服装、鞋、皮带扣等商品上,组合商标可能不够美观,当然申报单一商标为好。 

5.申报组合商标还是单一商标各有利弊:
从费用上看,目前实行的是一类一标一件一收费,即一个图形、中文、外文组合起来的商标在一个类别上申请,只收一个申请件的费用,如果将三者分开,在一个类别上申请,则收三个申请件的费用。
从核准的难易程度上看,单一的商标易于核准,而组合商标则很难避免其中某一部分与他人在类似商品上申请在先的商标近似,因此在审查中被退回修正的较多,往往推迟核准的时间。  
第4个回答  2018-06-22
 商标注册需要遵循下列原则:
  1.自愿注册和强制注册相结合原则。我国大部分商标采取自愿注册原则。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使用注册商标的商品(主要指卷烟、雪茄烟、有包装的烟丝)的生产经营者,必须申请商标注册,未经核准注册的,商品不得在市场销售。
  2.显著原则。申请注册的商标,应当具有显著特征,便于识别,并不得与他人在先取得的合法权利(如外观设计专利权、姓名权、著作权)相冲突。
  3、商标合法原则。申请注册的商标不得使用法律禁止的标志。已经注册的使用地名的商标继续有效。未经授权,代理人或者代表人以自己的名义将被代理人或者被代表人的商标进行注册,被代理人或者被代表人提出异议的,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商标中有商品的地理标志,而该商标并非来源于该标志所标示的地区,误导公众的,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但是,已经善意取得注册的继续有效。
  4.对商标注册申请进行审查公告时,坚持申请在先为主、使用在先为辅的原则。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商标注册申请人,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以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申请注册的,初步审定并公告申请在先的商标;同一天申请的,初步审定并公告使用在先的商标,驳回其他人的申请,不予公告。
  5.禁止抢注商标原则。申请商标注册不得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本回答被网友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