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所所长从贫困户身上"薅羊毛"当理所当然?

如题所述

中央替全国数千万贫困人口制定的扶贫政策,最终要落实下去,还得靠千百万“神经末梢”——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发挥作用。

然而现实中,一些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弱化,党委、纪委不担当、不作为。有些党组织负责人对辖区内的扶贫工作不上心、不作为,导致国家扶贫政策变味走样;有的监管部门把关不严,层层审核形式大于实质,让别有用心的干部轻易钻空子;有些党委书记、纪委书记对党员干部疏于管理监督,下面人横行乡里,上头还一无所知……

民政所所长从贫困户身上“薅羊毛”,一票领导干部被追责

“我帮了大家的忙,给你们争取了国家救助资金,我收点辛苦费是应该的,我家里有喜事你也该来看看。总不会因为这事举报我吧!” 

徐丽,安徽省宿州市埇桥区灰古镇民政所原所长,从2010年就开始向困难群众收受好处——在为村民沈某某办理低保时索要6000余元;为村民朱某某孙子办理孤儿证时,索要2000元现金……尝到甜头的徐丽一发不可收拾,开始把为民办证当作印钞机,对符合低保条件的,吃拿卡要,不请吃不给办;对不符合低保条件的,明知不符合,在收到好处费的情况下,也违规给予办理。

2013年9月其女结婚、2015年3月其女生子,收惯了钱的徐丽没有放过“机会”,打电话给其经手办理的低保户、五保户的服务对象参加宴席。因为审核还需要她照顾,谁敢不来?


2016年7月19日,埇桥区纪委接到群众举报,反映徐丽吃拿卡要的问题,区纪委迅速调查。随着调查的深入,徐丽的违纪问题逐步浮出水面——虚报灰古敬老院工作人员名单,贪污3.4万元,利用女儿结婚、生子等家庭事宜,收受辖区内40名低保、五保户的礼金2.4万元,违规为132人办理证照收受贿赂51.49万元。2016年8月5日埇桥区纪委给予徐丽开除党籍处分,其涉嫌违法问题线索移交司法机关。


2016年11月,因落实主体责任不力,灰古镇党委书记、区民政局党组书记被区纪委给予党内警告处分;因落实监督责任不力,灰古镇纪委书记被给予党内警告处分,区民政局纪检组长被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区民政局相关业务科室负责人因监管不力也受到了党内警告处分。

事后,灰古镇党委书记胡长斌很后悔:“没想到纪委问责这么严,我们制度建是建了,会也开了,廉政责任书也签了,但是监督不够,确实存在落实主体责任不力的问题,这次问责当头一棒,值得警醒……”

失职失责,必被问责。王岐山对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也提出了明确要求:“严肃查处基层干部优亲厚友、雁过拔毛、强占掠夺等行为,既通报曝光典型案例,又对扶贫工作失职失责的党委纪委‘双问责’。”问责的目的,不是搞“事后算账”,最终是要督促基层党委、纪委负责人受到警醒,把主体责任、监督责任扛起来。基层党组织是党的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直接关系着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中央决策部署能否在基层落地生根,必须层层传导压力、真正狠抓落实,以确保中央的扶贫政策和资金项目惠及贫困群众,经得住历史的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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