婆婆有两个儿子,都已成家分房,大儿子把父母房子卖了还债,没经过小儿子签名,小儿子该怎么办,

大儿子说承担父母以后生活及费用,可没有立下字据,小儿子该怎么办

按照你的介绍,两个儿子都已经成家立业,无论是两个儿子还是婆婆自己,都是独立民事行为责任人。婆婆有权分割或赠予自己的任何财产,包括房屋。因为大儿子是为还债而变卖了老人的房屋,假如老人同意的话,可视为赠予。
假如老人有把自己的财产均分给两个儿子的话,小儿子是可以主张自己的权利的。比如把所卖房屋的资金除二,让老大以借条的方式,立借款字据给老二。否则,所卖房屋就视为老人的赠予。
老大以承担老人今后的生活费为理由,并立下字据,此字据对其他子女不具备法律效应,不能成为其他子女补赡养老人的依据。按照我国现行的财产分割办法,无论是儿子还是女儿,都有同等的扶养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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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1-08-15
征询父母意见后,起诉
第2个回答  2011-08-15
听从父母的意见,是老人同意老大买的还是善作的主张!然后再做打算!
第3个回答  2011-08-15
1、大儿子能把父母的房屋卖掉,那说明一点,大儿子的父母是知道这件时期的,所以与小儿子无关。
2、开个家庭会议吧,在老人面前,让大儿子立下一些字据,兄弟二人互相监督。
3、小儿子去问问老人吧,赡养父母和父母的房产是两码事,不能混在一起。
祝福你吧,加油。
第4个回答  2011-08-15
父母的财产和赡养没有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