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以痴迷为话题的作文悬赏30

如题所述

痴迷方能成大器
著名的古希腊哲学家为了探索宇宙的奥秘,痴迷地眺望星空,以至掉到眼前的坑里。这一举动似乎不可思议,难怪有人嘲笑他虽然认识天上的星辰,却看不见脚下的东西。而我却极其赞赏泰勒斯如醉如痴、凝神专注的精神,因为唯有痴迷,方能成就大器。
的确,泰勒斯很了解天上的星辰,当他掉到坑里,过路人将他拉出来时他对过路人所说的话并不是“谢谢”,而是“明天有雨”,第二天,果然下雨了。他对天象的准确推测,正是他痴迷观察,用志不分的结果。假如他既望天空,又观脚下,一心二用,虽无掉进坑里的危险,却也未必能成为著名的天文学家、气象学家。
古今中外,大凡在学术上,科研中有建树、有成就的人,除了他们的勤奋、毅力、创新等因素外,其共同点就是他们对事业的痴迷和执着。据说,希腊国王让阿基米德判定王冠上的含银量,阿基米德认真钻研,到了痴迷的程度,一次洗澡时,从澡盆里溢出来的水中得到启示,竟然忘记了穿衣服,赤裸裸、水淋淋地跑到家。就这样发现了阿基米德定律。牛顿痴迷钻研也流传下来许多类似把怀表当成鸡蛋煮的轶闻。纵观伟人事业的成功,哪一个少得了探索之中的痴情?
古人云:性痴者其志凝。这里的“痴”则是用心专一,用志不分的体现。唯有用心专一,才有可能潜心钻研,钻到极处,才有可能获得成果;也唯有用志不分,才有可能坚持不懈,废寝忘食,水滴石穿。所以,泰勒期“目中无坑”正是他“心中有星”的表现,正是他钻研中的可贵之处。而许多功不成,名不就者,恰恰缺少这种潜心观星的痴迷精神,使他们失败的也往往是心性浮躁,用心不专的毛病。
还是大哲学家黑格尔说得好:只有躺在坑里,从不仰望天空的人,才不会掉到坑里。因为他们没有探索,没有钻研,也没有对事业的痴迷。这样说来,泰勒斯观星掉到坑里非但不应嘲笑,而是值得学习的。果真我们都具备了学业上的痴迷,又何愁不成学业,不成大器?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1-08-15
痴迷人生
痴迷人生是这个世界上最丰富多彩的人生。它有一种迷人的魔力,把人的生命吸引到某种不可言传的境界之中,就像美酒对于酒徒,永远延绵着无穷无尽的情趣。
痴迷人生有多种多样。最让人扼腕感叹的是情痴。情痴者对爱情忠诚不二,全身心投入,不给自己留一点余地。爱情高于一切,也是他(她)生命的一切,他(她) 爱一个人,就全心全意,爱对方的一切。他(她)生命的全部喜悲哀乐,都来自对方的一颦一笑、一举一动。和对方在一起的时候,缠绵温柔至极,一举手,一投足,都带着万种情意,只恨天不够长,日不够短,自己不够美丽迷人。一旦情分二地,那必定朝思暮想,夜若有梦,必梦见对方,梦醒之后,必泪流满面。此种痴情,常常会惊天地,动鬼神,使死者还魂,人死情不死。中国古代亦有很多描写痴情的诗词妙句,例如:
君当作磐石,妾当作蒲苇。
蒲苇韧如丝,磐石无转移。 ——汉乐府古辞
得成比目何辞死,愿作鸳鸯不羡仙。
——唐·卢照邻《长安古意》
花红易衰似郎意,水流无限似侬愁。
——唐·刘禹锡《竹枝词九首》
柔情似水,佳期如梦,忍顾鹊桥归路。
——宋·秦观《鹊桥仙》
意中人,人中意,则那些无情花鸟也情痴。
——清·洪升《长生殿》
衣带渐宽终不悔,为伊消得人憔悴。
——宋·柳永《凤栖梧》
相思无日夜,浩荡若流波。
——唐·李白《寄远十一首》

除了情痴之外,人生中还有书痴、鸟痴、鱼痴、字痴、剑痴、画痴、球痴,等等,可以说是人生万象,无所不有,无所不包。凡迷恋之极,必定会达到痴,所以痴迷人生者乃各式各样。就拿书痴来说,这个世界就有不少,读书藏书都会成痴,陷得深时,不怕挨饿受冻,倾家荡产,也要唯书是从。此种人往往一生的欢乐都建立在读书藏书之上,此种迷醉也非一般人所能理解和体验。

痴迷人生是幸福的,因为人的生命有了寄托,自我就感到充实,其奥妙之味是别人无法形容的。
第2个回答  2011-08-15
我特别痴迷于书
第3个回答  2011-08-15
痴迷成就天才

读了“正是这种对昆虫的痴迷,把法尔引进了科学殿堂”这句话,我想到:一个人,对一某一方面的痴迷、执着、付出,就一定能在这一方面突出,成为专家,甚至伟人。
比如对数学痴迷的著名数学家华罗庚。小时候由于家庭贫困,他中学就缀学了,当了杂货店的记账员。在繁琐、单调的劳动中,他并没有放弃最大的嗜好——数学研究。他常挂在嘴边的是这样的一句话:“所谓天才,就是靠坚持不懈的努力。”这位没有大学文凭的数学家,凭着坚持不懈的努力于1930年以《苏家驹之代数五次方程不能成立的理由》的论文,令中国数学界刮目相看。正是华罗康对数学的痴迷执着,才赢来了这么多人的掌声。虽然他已去世,但他永远活在人们的心中,人们永记得这位伟大的著名数学家——华罗康。
诺贝尔大家知道吧,他是著名的科学家,他一生都投入了科学研究,特别是炸药的研究。小时候,诺贝尔看到工人们在荒山野岭用铁锤砸石头,他想:为了开通一条铁路,要付出多少艰苦的劳动啊!要是能够发明一种东西一下子就把大山劈开,该有多好!此后,诺贝尔就把兴趣放在炸药的发明上。最先,他与父亲、哥哥一起,发明了一种液体炸药。这种炸药威力十分强大,很快风行全世界,人们把它称为“诺贝尔爆炸油”。然而,液体炸药在运输中非常容易爆炸,怎样使炸药能够安全运输呢?诺贝尔开始了新的研究。经过四个年头几百次失败,到1867年的秋天,终于制造出能够安全运输的固体炸药——黄色炸药。为此,诺贝尔又发明了人类历史上第一个引爆装置——雷管。从此,劈山筑路,打通隧道,开凿矿井,再也不要用人力去一锤一锤地砸了。正是因为诺贝尔对炸药的这种痴迷、执着才能够成功的发明炸药。
总之,你如果努力研究、探索某个方面,你就能够在这一个方面突出,在这个方面你是很历害的。

一、痴 迷

“问世间情为何物,直教人生死相许”,这大概是对痴迷爱情的典型描绘了。而这些人,往往被称作“情痴”。

当三毛与荷西定情撒哈拉时,我们赞许她是个勇敢且不畏艰苦的女人,但却不能说她是个“情痴”。

而当荷西亡去,三毛“居则九曲回肠,出则若有所失”时,我们感慨她对荷西深沉的爱,但却不能说她是个“情痴”。

最终三毛因抑郁而自杀后,众人莫衷一是。其中有这样一种说法:三毛因不忍荷西的离去而自杀。此时人们称她作“情痴”。

爱一个人一定要以生命作代价吗?非得像梁祝一样化蝶、双宿双飞,才能阐释“痴迷爱情”吗?

有一位音乐家,因家族精神病遗传不幸死去。葬礼上,他的妻子始终挂着淡淡的微笑;独居生活间,邻居也从未见她掉过一滴泪。于是谣言四起:

“她不爱他,他的财富是她唯一的迷恋。”

“她是个寡情的人,对任何人都只有少得可怜的感情。”

… …

直到她死去,她也没有对此作过任何解释。可是,她的日记毫不留情地扇了众人一个大大的耳光。那是她情感生活的真实写照:

“好好活着,就是他在爱我,让我无忧无虑;好好活着,就是我在爱他,让他感觉到我的快乐。爱一个人,可以比他的生命更长久。”

她对爱情的痴迷不下于梁祝。更令人感动的是,她对爱情的痴迷,不是用殉情而表达的。她重新演绎了“情痴”这一角色,使得那些痴迷爱情的寡妇、寡夫们打消了殉情的念头,为世界增添了不少和谐美。

“爱一个人,可以比他的生命更持久”。其实在我国古代早已有了先例:妻子亡故,庄子“击盆而歌”,是喜悦。为何?他想到了妻子在另一个世界的快乐,因而替妻子开心。这不正是缘于对妻子的爱而希望她幸福快乐吗?

痴迷爱情的结局,并不一定总是凄美的,它亦可以是幸福美满的呀。王子和公主,他们最后幸福的生活在一起,这毕竟只是童话。人生的旅途,悲喜交加、阴晴不定。当有一天,他(她)先离去,你也要快乐地生活下去!请记住:这不是不爱了,而是痴迷了。因为“爱一个人,可以比他的生命更长久。”

【简评】文章选择富有浪漫的故事阐述痴迷,言有尽而意无穷!

二、痴 迷

我深深迷恋着的,是那早春刚开的桃花。

你看,这一朵,像极了一只刚睡醒的小精灵。懒洋洋地舒展着身子,极不情愿地睁开眼睛,打量着还透着丝丝寒气的早春大地。花瓣儿缓缓地张开,粉红色的水润肌肤上似乎还残留着早霜打下的露珠。当明媚的阳光拂去这层薄雾,跃入眼帘的,俨然一位美貌的花中仙子。微风吹过,瞧,她好似在笑了。

我是如此地痴迷于这早春的一抹清新色泽啊!于是,我早早地从果园折下一枝,插在了我的窗台上。

呆呆地望着这枝桃花,想象着躲藏在桃花里的她,该做着怎样甜甜的美梦。是期盼着花期的到来,还是幻想着结果的欢快?总之,我是那样的喜悦,甚至幻想起她开花的那一刻,我的窗台会因为她,而变得怎样的灵动与活泼。真的有些迫不及待了,痴痴地望着花瓶中的水以及这孕育着美好梦想的桃花枝,我暗暗祈祷着… …

一天两天过去了,没有动静,我耐心地等;四天五天过去了,仍没有动静,我慌了;十天的时候,我的心彻底的失望了。望着不动声色的桃花枝,我忽然明白:怎么可能开花呢?不会了呀!辛苦孕育了整整一个冬天的美梦,早已在我折断她的那一刻破碎!她明白,无论如何努力,她再无法拥有结果的权利。春天对她而言,已经没有了意义。既然如此,又何必开出那华而不实的花朵呢?!我的心一下子跌入了愧疚的深渊、痛苦的幽谷… …

没想到,我错了。次日清晨,春天似乎来到了我的窗前。她,开花了!一片一片的花瓣缓缓舒展。那样的漫不经心,又那样的欣喜若狂。这花瓣不是粉红,而是莹白,且薄如蝉翼。虽只有一朵小小的花,但却足以将幸福灌满我的内心。

我痴迷地望着这早春的礼物,思绪一下子随她飞扬起来。

是啊,她又为何不开花呢?既然春天来了,有什么理由不好好享受这明媚的春光呀?!结果固然重要,但更有意义的是过程。不是吗?只要抱着希望在春天盛开,那她已经足够美丽的了。又何必太去在意结果呢?!

生命也是一样,结果也许迷茫,也许残忍,但我们一定要抱着希望去迎接每一个清晨。只要奋斗过,努力过,纵使最终失败,那又怎样呢?!就像寓言中那个挑夫的破桶,纵使滴水不剩,也可以欣赏到过程中的满眼春光啊!

想到这儿,我更加痴迷于这早春开在我窗台上的桃花了。不仅仅是因为她本身,更重要的是因为我深深痴迷于这背后所蕴藏着的人生哲理:

结果固然重要,但更重要的是过程!

【简评】触景生情是人之常情,也是古代诗歌的常见表达技巧,而本文作者也能巧妙地运用于写作中,生活的积淀也很深厚。

三、痴 迷

有人说:“兴趣是最好的老师。”同样可以说,痴迷是成功的最佳捷径。

痴迷,让人有对学习工作的专注。巴尔扎克说:“痴迷于某个事业的人,会取得令自己惊讶的成就。”这句话盛赞了痴迷的作用,而巴尔扎克本人就是一个典例。巴尔扎克是一位著名的高产作家,我认为对写作的痴迷是他成功的关键。他每天写作十几个小时,且常常陷于情节中不能自拔。在创作《高老头》期间,巴尔扎克一连几天神情沮丧,家人询问后,她喃喃地说:“高老头死了。”在创作《欧也妮·葛朗台》时,一位朋友来访,巴尔扎克忽然怒气冲冲地对他说:“是你,是你逼迫那个不幸的少女自杀!”朋友非常不解,询问他的家人才知道,巴尔扎克在说小说中的人物。如果不是对写作痴迷到此种程度,又怎能成就他这位如此伟大的文学家呢?

痴迷,让人有艰苦工作的快乐。巴甫洛夫是俄国的一位生物学家,他对研究和实验如此痴迷,以至于身边的亲人朋友时常遭他冷落。有一天,朋友百般劝他去与未婚妻约会。当时巴甫洛夫正高兴地做着实验,不得以,才停下手中的工作。结果在公园里一遇到未婚妻爱玛,巴甫洛夫就抓住她的手,爱玛以为巴甫洛夫要吻自己,便幸福地等待着。谁知,巴甫洛夫给爱玛把着脉说:“你心跳正常,身体状况良好。”爱玛生气地说:“你只喜欢做实验,回去做你的实验好了!”巴甫洛夫信以为真,高高兴兴地回去了。“工作的时候也是我最快乐的时候。”巴甫洛夫这般说道。是对生物研究的痴迷让巴甫洛夫乐于工作,而一个乐于工作的人又怎会不成功呢?

痴迷,让人有坚持不懈的毅力。池田大作说过:“痴迷于某件事的人,非得到成功才会停止。”对于痴迷与坚持不懈,很少有人能比得上贝多芬。一次,贝多芬进了餐厅,把桌子当作钢琴弹着,并侧着耳朵,仿佛沉迷于其中。一曲作罢,他对服务员说:“结账。”服务员笑着答道:“先生,您还没有吃饭呢!”正是对音乐的如此痴迷,贝多芬才能在遭遇耳聋等许多挫折时,仍坚持不懈,成为音乐史上的一座丰碑。

以上例子展示的是三位伟人,他们有着对事业的痴迷,但这痴迷让人肃然起敬!这痴迷展示了人性的伟大,也指引着他们取得了伟大的成就。

蒲松龄说:“书痴者文必工,技痴者艺必良。”何不去痴迷?成功等待着痴迷者。

【简评】本文侧重于中外作家的事迹引用,展示痴迷对于成才的促进作用。

足球让我痴迷

我是谁?我究竟是谁?

经过长时间的思索之后,我终于找到了答案:我并不是一个普普通通的中学生,我是一个经过ISO国际认证的中学生超级球迷。

从我认识足球的那一天起,我就决定要做足球的追随者。其原因很简单,就是我在这项力与美相结合,并且结合了速度、力量、技术、战术等多方面因素于一身的运动中找到了真正的自我,找到了快乐,所以我喜爱足球。

和许多球迷一样,我为足球哭过、笑过、悲过、喜过。

第一次看球的情景我至今难以忘却。那还是6年前的事,我刚上小学一年级,在期末考试前两周,也就是6月10号,法国世界杯开幕了。我得到这个消息后的第一反应就是:这届世界杯我非看不可。原因只有一个:我上小学了,该看足球了。家长坚决反对我熬夜看球,但是,我不知从哪里来的勇气,第一次和家长顶嘴。好在我“申请”到了看球的权力。当晚,我便看了98法国世界杯的揭幕战:巴西——苏格兰。比赛过程中,我深深被巴西巨星舞蹈一般的球技吸引了,罗纳尔多的突破,罗伯特卡洛斯的远射,都使我心头为之一振。这场比赛的最终结果是巴西队以2:1战胜了苏格兰。从此,我又看了将近20场世界杯比赛,并且找到了自己除中国之外最喜欢的球队——意大利队。更主要的是,从此,我和足球结下了不解之缘。

我为球狂,我为球泣。在我的看球史上,至今有两次伤心地落下了泪。第一次为足球落泪是在2000年荷兰、比利时共同举办的欧洲杯上。我最喜爱的球星意大利前锋维埃里,和意大利队发挥出了非凡的水平。从小组赛起,便勇猛过人。在四分之一和半决赛中更是表现突出,闯进了决赛。我真是怀着无比激动的心情等到了那场比赛。对手是法国队,本来意大利有无数次的破门良机但都没有把握住,比赛拖入加时赛。就在意大利后防线疲惫不堪的时候,法国队左路一记传中,特雷泽盖中路接应,一蹴而就,皮球穿过了图尔多的十指关,让意大利队瞬间死亡。我的眼泪一下子就掉下来了。我哭了,我从没有这么伤心的哭过,这次我也第一次感受到为自己新爱的事物哭泣的感觉。

第二次流泪是激动的泪,那是三年前的事。中国队在2002年世界杯预选赛中,最后一场对阵卡塔尔,在沈阳五里河体育场进行,只要这场比赛胜利,中国就能顺利进入2002年韩日世界杯。令人欣慰的是,中国队以3:0完胜了卡塔尔,顺利进入了世界杯,这也是中国队首次进入世界杯。多么令人骄傲啊,可能这对欧洲强队来说没什么,但是,对于我,对于千千万万中国人,它的意义是非同寻常的,这是我们首次实现了自己的梦想,我激动得哭了,这也是我头一次因为祖国的成就而喜极泪下,我感受到我懂得了祖国的意义。至今我还记着那天是2001年10月13日。

我不仅爱看球,更爱踢球。在小学我便经常踢球,上了初中虽说学习紧了,但是足球仍是我每日的必修课,这也成为了我锻炼身体的主要方法。只有跑得大汗淋淋我才痛快。受齐达内和维埃里的熏陶,我以脚法细腻和速度快著称,天生是块当前锋的料。你若不信,看看我的百米成绩,12秒91和刘翔一样,你说快不快。迄今为止,我已打入了自己业余生涯中的第64个进球。我相信,在不久的将来,这个数目将超过1000个。

足球已经成为了我不可分割的一部分,足球这个世界第一运动将会和我度过一生,我会继续对它痴迷下去,让我自己成为一个合格的超级球迷。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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