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天上午去派出所给儿子办身份证,说必须到办公室录入个人信息,结果是录入了十指指纹和照了三面照,当天办理身份证和户籍的都被录入了指纹和拍了三面照。好像都归入了“非违法人员”里面。回来后上网一查才知道,指纹和三面照属于个人隐私,可以当面拒绝的。又去派出所问录入后对个人有什么影响(因为儿子将来还要参加高考),他们就说没事。现在挺郁闷的,也不知道会不会对个人造成负面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