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要多举并措促学生特长发展

如题所述

减少和规范加分项目,对于维护教育公平、促进科学选才、鼓励学生全面而有个性地发展,推动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维护国家教育考试良好形象,具有深远意义。这次改革突出问题导向,与以往相比,涉及的加分项目范围更广,工作力度更大。其中,取消全部全国性鼓励类加分项目尤其引人注目,成为清理高考加分工作的亮点,英盛观察认为有三个显著特点。

一、体现了“大幅减少、严格控制”的要求

我国从上世纪50年代起就实行考试加分政策,加分主要有两类,一类是鼓励类加分,目的是为了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个性发展;一类是扶持类加分,是对少数民族、烈士子女等特殊群体予以扶持。目前,全国性加分项目共11项, 各省的地方性加分项目加起来有95项。近年来一些地方存在加分资格造假等问题,严重影响了公平公正。按照“大幅减少、严格控制”的总体要求,这次改革对高考加分项目采取了“减项目,降分值”的措施。就全国加分项目而言,文件规定取消奥赛、科技类竞赛、省级优秀学生、思想品德突出者、重大体育比赛、国家二级运动员等6项全国性鼓励类加分项目,占现行全国性加分项目的54.55%。文件突出问题导向,积极回应了社会关切,着力解决当前群众反映最强烈、矛盾最集中的体育、艺术等特长加分问题,使人民群众增加对国家统一考试的信任,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二、加分项目做“减法”,鼓励学生特长发展做“加法”

这次减少和规范高考(微博)加分的重要特点是坚持正确的育人导向。调整加分政策不是简单地取消加分项目,而是变堵为疏、变堵为引,旨在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科学合理地体现考生的相关特长、突出事迹、优秀表现,引导每一个学生德智体美全面而有个性地发展,纠正少数人片面追求高考加分的倾向。在对部分加分项目做“减法”的同时,完善其他多种方式鼓励引导学生兴趣特长发展,为考生成才做“加法”。取消上述加分项目后,相关的评优、竞赛等活动仍可正常进行,不受影响,只是与高考加分不再挂钩,遏制的是只为高考加分而违心的参加相关活动的功利性倾向,甚至作假行为,使真正热衷和喜欢这些活动、具有相关特长的学生脱颖而出,发挥自己的特长,实现自我。

在取消这些加分项目后,在继续鼓励学生相关兴趣特长的发展方面也做出了相应规定,使高考加分政策调整在确保教育公平的同时,也为相关特长的学生成长和发展提供了政策和制度上的支持:一是考生的相关特长、突出事迹、优秀表现等情况记入学生高中综合素质档案或考生档案,供高校录取时参考。这就意味着,随着我国高考改革的深入和多元评价体系的建立,考生的相关特长在高考录取中使用的机会更多、范围更广。从长远看,加分政策的调整,有利于广大中学生的素质培养、有利于人才选拔和社会公平的实现,对于人的成长成才至关重要的综合素质不仅没有弱化,而是强化了对基础教育的正确引导。二是鼓励考生参加自主招生、高水平运动队等特殊类型招生。体育特长生可选择报考高校高水平运动队招生,或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单独考试招生,或其它体育学类专业招生;获得奥赛、科技类竞赛奖项以及考生的相关科研特长和创新潜质可作为自主招生试点高校优先给予初审通过的条件等;对思想品德方面有突出事迹的考生,按照有关程序,高校可破格录取或单独考试录取。三是各省(区、市)还可通过其他方式体现和鼓励学生发展相关兴趣特长,如积极鼓励学生参加日常校园“阳光体育”、科技创新及社会实践等活动。

三、政策调整实行“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

加分政策调整是根据客观形势的发展进行的调整,既要服从国家大局和高考(微博)公平竞争、公正选拔的要求,又要考虑到政策延续性和考生利益,兼顾区域差异,才能使高考加分调整工作积极稳妥、平稳有序推进。为更好的衔接,以2015年1月1日为时间节点,对已获得和未获得相关资格的考生区别对待。文件规定:对在2015年1月1日之后获得奥赛、科技类竞赛、省级优秀学生、思想品德突出者、重大体育比赛、国家二级运动员等6项相关奖项、名次、称号的考生均不再具备高考加分资格。对2015年1月1日前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已经获得上述项目有关奖项、名次、称号的高中在校生,是否具有加分资格由生源所在地省级高校招生委员会研究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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