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辞职经理不签字不退押金怎么办

我到一个超市上行政班,交了一千元员工保证金,还让签了一个合同,内容没具体看,但是里面没有签多长工作时间,目前正在试用期,提出辞职,经理不签字,财务就无法退押金,并且提前写了辞职申请,经理让放她那了,后来找她签字,她各种理由刁难,说无视公司制度,不提前告知她,说了很多难听话,又没有找到正常交接人,说公司行管人员必须提前30天申请,可是我十几天前给她交过辞职信,她全当没这事,现在就是不给我签字,说话蛮不讲理,实在不想再看见她,见一次她会吵半天,请问我该怎么办?非要让她签字才行吗?是不是我没有提出转正申请,就是在试用期?劳动法规定试用期提前三天通知,就可以解除合同?可以告知人事部吗?谁能帮忙想想办法,我是一分钟也不想在这呆了,更不想再看见她
谢谢大家了!

用人单位收押金是违反《劳动合同法》第9条的。

  解除劳动合同是《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和第三十八条法律赋予劳动者的权利,你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要向用人单位申请,并由用人单位批准。解除劳动合同是你的决定,你只需要依法通知用人单位,并证明你书面通知到了,那么你解除劳动合同的程序就是符合《劳动合同法》规定的,就不会出现由你承担《劳动合同法》第九十条规定的赔偿责任。如果用人单位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所述的情况之一,你不仅无需提前30天,还可以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规定要求经济补偿。如果用人单位没有侵犯你的合法权益,你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是没有经济补偿的。只要没有《劳动合同法》第25条的内容,约定由劳动者承担的违约金都是不合法的。

  递交解除劳动合同的通知后,批不批无所谓,关键是要有人签收,做为依法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否则不良单位会说你是自动离职,没有交过辞职报告,把一切责任推到你身上,也为不支付你近期的工资找到借口。你提前30天(试用期提前3天,下同)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通知,如果没人签收,你就到邮局寄特快专递,并在“内件品名”栏中填写“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保留好底单做为证据,外加劳动合同就够了,如果用人单位不在工作的最后一天支付你的工资,可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并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的规定,要求支付工资及相关经济补偿。

  解除劳动合同的通知内容最好明确以下内容:
  1、本人因…………(如果用人单位侵犯了你的合法权益,该原因最好写明,便于以后举证),决定与公司解除劳动合同,最迟工作到某年某月某日;
  2、请公司书面通知(该通知必须有公司印章,否则无效)本人于某年某月某日与某人交接工作,如未接到有效的书面通知,本人将视为公司无需本人交接,由此给公司造成的不便或损失,本人不承担责任;
  3、请于工作交接之日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之规定与本人结清工资和《劳动合同法》规定的其他相关费用,并向本人出具《劳动合同法》第50条规定的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该证明的内容应符合《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24条的规定,否则本人保留申请仲裁或诉讼的权利。如公司无需本人交接,则于某年某月某日(最后一个工作日)某时(下班时间)前完成以上事宜。

  解除劳动合同时的工资支付时间详见《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经济补偿金支付时间详见《劳动合同法》第50条。如果不按时支付,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按《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第3、10条规定加付补偿金。

  如果你认真看一下我以上回答中书名号《》中所涉及的内容,你才能充分理解我回答的意思。网上搜索这些内容都能找到全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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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1-08-15
349680762,您好!
看了你所说的情况,看来你跟超市签订的并非是规范的劳动合同,没有明确的试用期和责任条款等,这是与劳动法中保护劳动者基本权益相违背的,试用期一般是三个月到半年,显然你现在是难以保障了。建议你,可以携带你与其签订的合同、个人有效的身份证件及你在超市工作过程的所有相关材料,如员工证、考勤打卡记录、发放工资记录等等,而最关键的是你说在十几天前上交辞职申请书的副本,有否证据证明你的确是已经交过给她了。将这些全部有关的证据材料,最好联合有否其他相同遭遇的员工,一起到所在地的街道综治维稳中心、司法所、或者街道劳动保障服务中心,进行投诉和申请司法援助,像你这一类的劳动纠纷,一般在这些相关部门的介入处理后,能比较快就能得到解决,只要你说的都是事实情况,最终是能够保障你的合法权益的。
好了,希望我的回答对你有所帮助。
顺祝您早日解决这个问题,生活充实愉快!
第2个回答  2011-08-15
我弟弟前段时间在长沙一超市上班,没签合同的,走的时候老板拖欠他41天的工资不给,我让他去劳动部投诉他们老板,第一次投诉5天后他们老板结了一个月的工资给他,我就让他接着投诉,结果投诉的第二天老板就全结清了。
建议你搜集点证据,比如跟公司财务和经理谈话的时候偷偷录音,涉及的内容最好能包括你上班的时间,还没到试用期的情况,没签正式合同的情况(其实试用期也是要签试用合同的),让你交了一千元保证金的情况,已经递交过辞职信的情况等,书面的证据比如交保证金时的收据等,如果他们还有工资不结给你的情况,你也顺便都取证一下备用。基本上投诉以后应该会解决的,劳动法管的不就是这些么,呵呵。取证的时候要小心点喔,不要被人家发现哈,如果不需要用到这些证据就能直接解决事情的话那是最好(我弟弟去投诉以后是没用到这些材料的),祝你成功喔!
事情解决了以后记得回到这里来跟大家分享一下解决的经过,方便需要的人借鉴咯~~
第3个回答  2011-08-17
给你看看人家美国员工,遇到这样的老板,是怎么写辞职信的,呵呵!

参考资料:http://www.onetog.com/forum.php?mod=viewthread&tid=226#lastpost

第4个回答  2011-08-15
试用期没有那么麻烦的,实在逼急了,找劳动部门,直接解决。顺便可以揪出很多他们以前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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