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洛阳建筑工地死人的赔偿问题

家庭情况如下:死者43岁男 家里还有一儿子和老婆 儿子22岁未婚 老婆42正常, 死者在工地上属于摔死,想请问下赔偿在多少钱之间,现在老板想私了出了45万,给个建议

【因工死亡 待遇】《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规定: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 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近亲属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待遇。
伤残津贴、供养亲属抚恤金、生活护理费由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根据职工平均工资和生活费用变化等情况适时调整。(新修订《工伤保险条例》自2011年1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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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1-07-31
按法律规定,应当赔偿丧葬费、死亡赔偿金、被抚养人生活费、精神抚慰金等;本案由于孩子已经成年,就没有被抚养人生活费了。老板给的数额应该说还是合理的。
纵横法律网 蔡亭律师
第2个回答  2011-07-31
按法律规定,应当赔偿丧葬费、死亡赔偿金、被抚养人生活费、精神抚慰金等。
纵横法律网 侯健怀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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