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投诉潜山县余井镇派出所及计生部门?

我和我爱人现在都是集体户口,但我的户口现在在潜山县余井镇镇直,我爱人的在外省。准生证明在老家办理,孩子出生于上海市第五人民医院,现带有结婚证,户口本,我及我爱人的省份证复印件,出生证明,准生证等材料去派出所上户口,遭到拒绝。不承认我的出生证明,并怀疑孩子在我爱人那边上过户口并让我出具证明。
我想请问,有没有相关的政策需要我这样去做?
另外我想投诉潜山县余井镇派出所及计生部门,请问有什么途径及电话?
谢谢。
出生证明是有副联的,医院出具出生证明的时候已经告知只能到出生证明上写明的父亲户籍所在地为小孩办理户口登记。有效期是一个月,并且当地派出所会撕下副联存档。请问楼下第一位回答者,能找出相关的法律法规证明需要另一方出具小孩未入户证明吗?如果您不是法律相关工作人员,请不要误导群众。
1、婚生婴儿随母亲或父亲落户,凭婴儿的《出生医学证明》、父母《结婚证》、《户口簿》,由派出所户籍内勤民警直接办理
2、父母双方户口均在单位集体户,婚生婴儿出生登记,办理手续,凭:婴儿的《出生医学证明》、父母《结婚证》、集体《户口簿》,随母或随父落在单位集体户内,单位必须提供可随时通知到该当事人的书面保证,由派出所户籍内勤直接办理。(若父或母一方家庭户,一方集体户的,随家庭户一方申报出生。)

你可以先打110.现在110已经受理投诉的义务了。110要是不管你可以到当地公安局督察大队投诉他们。再或者找公安局纪检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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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1-08-03
父亲双方不在一起,小孩上户是需要另外一方的派出所出示小孩未上户证明的。
第2个回答  2011-08-06
首先出生证没有问题的,哪里生的只要是有效的出生都可以入户.你只要出示对方计生部门对你小孩出生知情,,然后同意你在另一方上户即可.因为存在双方骗取生育证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