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房管局官网

如题所述

成都市房管局官网成都市城乡房产管理局

成都市城乡房产管理局公开电话:

1、房产分中心窗口投诉: 028-86279097;

2、经济适用住房资格审查及上市交易咨询电话: 028-86279033;  

3、24小时应急值班电话(该电话为应急值班电话,非咨询投诉类电话): 028-86279527;  

4、中共成都市纪委派驻市房管局纪检组: 028-86279269 (若外出办案或开会该电话无人值守);

5、微腐败监督投诉电话:028-86279866 (若外出办案或开会该电话无人值守)。

扩展资料:

成都市城乡房产管理局机关处室及直属单位如下:

1、机关处室

办公室、物业管理处、产权管理处、机关党委、市场监管处、产业发展处、政策法规处(行政审批处)、人事处、财务处。

2、直属单位

房屋产权交易中心、房地产市场服务中心、住房置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物业事务服务中心(住房专项维修资金管理服务中心)、住房储备中心、房屋安全事务中心(白蚁防治研究中心)、公共住房服务中心、房地产信息档案中心、住房委员会办公室、房屋征收事务中心。

参考资料来源:  成都市城乡房产管理局—机构设置

参考资料来源:成都市城乡房产管理局—公开电话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8-12-28

成都市房管局官网:成都市城乡房产管理局。 

成都市房管局官网公开电话: 

1、房产分中心窗口投诉: 028-86279097

2、经济适用住房资格审查及上市交易咨询电话: 028-86279033;

3、24小时应急值班电话(该电话为应急值班电话,非咨询投诉类电话): 028-86279527;

4、中共成都市纪委派驻市房管局纪检组: 028-86279269 (若外出办案或开会该电话无人值守);

5、微腐败监督投诉电话:028-86279866 (若外出办案或开会该电话无人值守)。

扩展资料:

成都市城乡房产管理局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住房保障、住房制度改革、房地产市场、房产管理方面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拟订全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的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2、牵头全市住房保障和棚户区改造工作,并负责监督管理;负责全市保障性住房建设的统筹协调和日常管理工作;承担组织实施全市危旧房、棚户区改造的责任;负责开展城乡住房状况和住房供求情况调查。

3、负责推进农村房屋产权制度改革,建立城乡统一的房地产市场体系。

4、承担规范和管理房地产市场的责任;负责商品房预(销)售管理和预售合同备案登记管理;负责房产转让、房屋租赁、房产抵押和房产中介服务机构的监督管理;负责房地产市场信息调研、监测分析,建立健全房地产市场信息系统和预警预报体系。 

5、负责城乡房屋权属登记和档案管理工作;负责制定全市农村房屋登记管理和房屋产权流转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市公房管理和落实私房政策工作。

6、负责制定物业管理政策和规范并监督实施;监督管理全市物业管理活动,负责物业服务企业资质管理;监督新建住宅物业保修金、建筑物及其附属专项维修资金的归集、管理和使用工作。

7、负责全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工作,负责城市房屋拆迁许可管理和房屋纠纷裁决工作,承担监督管理拆迁补偿安置资金使用和拆迁单位的责任。

8、负责城乡房屋安全管理工作,制定房屋安全管理相关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房屋装修结构安全管理和白蚁防治管理工作。

9、承办市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 

10、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参考资料来源:成都市城乡房产管理局—市局简介

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18-11-28

成都市房管局官网是网页链接

成都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房产分中心地址:西华门街32号,邮编:610015 

上班时间:周一至周六(上午9:00--下午17:00) 

成都市城乡房产管理局(以下简称市房管局)为市政府工作部门。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成都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川委厅〔2010〕43号)和市委、市政府《关于贯彻实施〈成都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意见》(成委发〔2010〕17号)精神设立。

扩展资料

公开电话: 12345

房产分中心窗口投诉: 028-86279097

经济适用住房资格审查及上市交易咨询电话: 028-86279033

24小时应急值班电话(该电话为应急值班电话,非咨询投诉类电话): 028-86279527

中共成都市纪委派驻市房管局纪检组: 028-86279269 (若外出办案或开会该电话无人值守)

微腐败监督投诉电话:028-86279866 (若外出办案或开会该电话无人值守)

温馨提示:根据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要求,行业监督电话86280417已撤销,涉及违法违规行为举报,请通过市长公开电话12345投诉。

参考资料来源:成都市城乡房产管理局网-公开电话

成都市城乡房产管理局网-首页

百度百科-成都市城乡房产管理局



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3个回答  2019-10-16

成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http://cdzj.chengdu.gov.cn/)。依据2019年1月1日成都市政府发布的成都市机构改革方案显示,原成都市城乡房产管理局和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已不再保留,并重新组建为成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新组建的成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整合了原市城乡建设委员、市城乡房产管理局以及市人民防空办公室的人防工程建设管理等职责。

扩展资料:

成都市城乡房产管理局内设机构:

1、办公室,负责工作目标、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信息、安全、保密、信访、政务公开、后勤等工作;负责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

2、产权管理处,负责全市房屋权属登记管理工作,拟订全市房屋权属登记管理有关政策并组织实施;监督房屋登记机构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房屋登记管理政策;负责房产测绘成果审核;负责推进农村房屋产权制度改革。

3、物业管理处,拟订全市物业管理政策和规范并组织实施;监督管理全市物业管理活动;监督物业服务招标投标、承接查验、进驻与退出等活动;负责建立和管理物业服务机构信用档案和物业服务人员执业名册。

4、市场监管处,拟订全市房地产市场监管的有关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监督和规范全市房地产市场;负责监督管理房产中介服务行业;监督存量房交易资金及商品房预售资金的管理工作;负责调处房产交易纠纷;负责组织实施房地产市场秩序整治。

5、政策法规处,负责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负责房产管理行政执法的监督、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赔偿等工作;负责全市公房管理和落实私房政策工作;负责全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工作和公共住房管理工作。

参考资料来源:成都市人民政府-一图读懂成都市机构改革方案

参考资料来源:成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机构职能

第4个回答  2018-05-23
5.15限购通知规定″通知当日生效″″15日实施″,通知开始实施,因我限购,卖家限售,我解除合同违约吗?